嘉陵江四川广元段铊污染事件 10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 2018年03月23日 14时46分
  • 来源: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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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态环境部22日通报称,2017年陕西省宁强县汉中锌业铜矿排污致嘉陵江四川广元段铊污染事件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因涉嫌犯罪,汉锌铜矿总经理等10人已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通报指出,2017年,全国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302起,较2016年下降0.7%。其中,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为陕西省宁强县汉中锌业铜矿排污致嘉陵江四川广元段铊污染事件。

      2017年5月5日,四川省广元市环境保护部门发现嘉陵江由陕入川断面水质异常,西湾水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铊浓度超标4.6倍。事件发生后,广元市人民政府启动突发环境事件Ⅱ级应急响应,部署开展应急监测、调蓄降污等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启用备用水源保障供水。工作组赶赴现场,协调指导地方妥善处置。四川、陕西两省联动协作,建立信息互通和联合执法机制,统筹开展事件应对工作。

      通过川陕两省共同努力,2017年5月6日21时,西湾水厂取水口水质铊浓度达标;7日18时,广元市恢复正常供水;9日,锁定肇事企业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汉中锌业铜矿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汉锌铜矿),立即采取措施切断污染源头;10日20时起,嘉陵江各监测点位水质全面稳定达标。

      事件调查组经调查认定,汉锌铜矿违法加工多膛炉烟灰原料,违法排放生产废水是造成此次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直接原因。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排污承担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监管失察等责任。

      根据调查结果,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被严肃问责。因涉嫌犯罪,汉中锌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汉锌铜矿法人代表、总经理等10人已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汉锌铜矿为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汉中锌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 (记者 阮煜琳)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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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陵江四川广元段铊污染事件 10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 2018年03月23日 14时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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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态环境部22日通报称,2017年陕西省宁强县汉中锌业铜矿排污致嘉陵江四川广元段铊污染事件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因涉嫌犯罪,汉锌铜矿总经理等10人已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通报指出,2017年,全国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302起,较2016年下降0.7%。其中,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为陕西省宁强县汉中锌业铜矿排污致嘉陵江四川广元段铊污染事件。

      2017年5月5日,四川省广元市环境保护部门发现嘉陵江由陕入川断面水质异常,西湾水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铊浓度超标4.6倍。事件发生后,广元市人民政府启动突发环境事件Ⅱ级应急响应,部署开展应急监测、调蓄降污等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启用备用水源保障供水。工作组赶赴现场,协调指导地方妥善处置。四川、陕西两省联动协作,建立信息互通和联合执法机制,统筹开展事件应对工作。

      通过川陕两省共同努力,2017年5月6日21时,西湾水厂取水口水质铊浓度达标;7日18时,广元市恢复正常供水;9日,锁定肇事企业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汉中锌业铜矿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汉锌铜矿),立即采取措施切断污染源头;10日20时起,嘉陵江各监测点位水质全面稳定达标。

      事件调查组经调查认定,汉锌铜矿违法加工多膛炉烟灰原料,违法排放生产废水是造成此次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直接原因。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排污承担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监管失察等责任。

      根据调查结果,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被严肃问责。因涉嫌犯罪,汉中锌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汉锌铜矿法人代表、总经理等10人已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汉锌铜矿为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汉中锌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 (记者 阮煜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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