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三项举措”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行动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部署,认真研究。一方面,成立专项督查行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视频会议,分析大气污染防治形势,通报各地工作进展,分阶段部署督查任务,细化明确督查要求。另一方面,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防治任务重的区域,在重点时段组织环保、气象等专家会商研究,对症下药,制订专项方案,推动问题解决。
二是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充分发挥部门作用,由环保、发改、经信、公安、交通、住建等省直部门领导分别带队,组成4个明察暗访组和7个督查组奔赴各地,对有关地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情况及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对有关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重点工业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同时,在2016年底至2017年初对全省18个市(州)开展省级环保督察过程中,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列入督察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督政功能,推动从严传导压力,倒逼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职到位。
三是强化宣传,落实责任。在开展专项行动的同时,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广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并邀请新闻媒体参与督查工作,及时曝光环境问题。部分地方结合普法宣传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群众、学生的环境宣传教育,推动全民参与,营造出共享共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行动期间,全省共检查各类涉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1120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63起,处罚款3175万元,限产停产21家,极大震慑了大气污染物违法排污行为。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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