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厅通报1-6月各市(州)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资金情况
《通报》指出,2016年是完成国务院下达省政府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局之年,下半年是完成目标任务的关键时期。《通报》强调,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6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川办函〔2016〕42号)等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认真总结、分析当地大气污染防治形势,积极做好常态化管控,抓好关键时段、重点区域,做好涉气工业污染整治和总量减排、扬尘和秸秆等生物质焚烧治理、重污染天气应对等重点工作,强化区域联防联控联治,严格督查考核,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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