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环保局采取五项措施确保春节期间环境安全
一、专题研究,安排部署。按照省环保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市环保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分析当前全市环境安全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春节期间环境安全工作,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两会期间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明确各项工作措施和环境安全要求。
二、强化宣传,发出倡议。走进企业,积极宣传新《环保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切实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意识,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走进社区,进行环保宣传,同时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博等新闻媒介,加大对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及燃放危害性的宣传力度,于2月1日向全市发出“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让保护环境从自己做起,从改变生活习惯做起,共同过一个绿色环保、安全健康的春节。
三、加强检查,排除隐患。各级环保部门对化工、冶金、建材、造纸等行业和重点企业加大了监察力度,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局主要领导深入犍为县、五通桥区、沙湾区等县区检查;各分管领导带队到重点县(市、区)检查化工、建材、冶金、造纸及涉危废重点企业,对检查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四、加大监测,通力协作。不断加大监察和监测部门的通力协作。继续加强中心城区大气质量和重点河流水质监测,严密监控饮用水源地、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重点工业污染源。发现个别大气监测点位的异常数据时立即进行周边排查,配合城管部门依法查处中心城区随意焚烧等影响空气质量的违法行为。
五、加强应急值班,实行零报告。加强应急管理,严格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实行领导值班制度,安排经验丰富、能力强、技术过硬的环境监察和监测人员值班,保持市县两级“12369”、PPT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处理环境投诉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每天下午14:30时,各县(市、区)环保局向市环保局报告值班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截止2月14日,全市未有任何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报告。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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