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财政“四举措”保障民生工程有序推进
二是加快预算执行,建立资金“绿色通道”。在确保资金安排的前提下,建立和完善民生工程资金“绿色通道”。对于中省资金,在收到文件后立即分配;对市县补助资金,采取“预下达、后清算”的方式,及时下达单位预算,并督促单位加快预算执行,确保民生工程资金及时下达,足额拨付。2018年1—6月,累计拨付民生工程财政资金18.51亿元,占年初计划的60.2%,超额完成“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任务。
三是健全督查机制,确保发挥使用效益。为强化督查考核,市财政制定了《2018年全市九项民生工程及23件民生实事财政资金管理督查工作方案》(自财预〔2018〕10号),采取专项督查、随机抽查、走访座谈等方式,实现督查区县和市级部门全覆盖,确保每一笔民生工程资金都用到实处。2018年6月上旬,配合市政府办民生科对全市各区县、相关市级项目主管部门民生工程推进情况进行了一次全覆盖督查,及时了解资金执行情况,及早发现问题、督促解决,保障民生工程项目有序推进。
四是建立目标台帐,督促目标任务完成。将民生工程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建立每月统计报送制度和数据通报机制,及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资金拨付情况报送市政府民生科每月通报,加强与项目主管部门沟通,共同会商解决资金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民生工程任务顺利完成。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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