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出台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一是规范设立流程。政府出资设立投资基金,由财政部门负责报本级政府批准,但在同一行业或领域不重复设立基金。
二是明确支持领域。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在创新创业、中小企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领域设立投资基金,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
三是注重风险防控。建立投资决策和风险约束机制,健全覆盖基金设立、运行、终止、退出全过程的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制度,防范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建立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制度,按年度对基金政策目标实现程度、投资运营情况等开展评价,有效应用绩效评价结果。对政府投资基金运作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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