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启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新模式
细则明确了随机抽查的目的及依据、定义、适用范围、原则和实施机构。凡依法开展对单位和个人等市场主体检查时,涉及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资产财务、会计、政府采购、财政票据等事项执行该细则。按照随机抽查工作新模式,在实施执法检查时,将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细则还对动态调整“一单两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随机抽查工作平台、对外公开等工作环节进行了严格规范。
“双随机、一公开”新模式的启动,将进一步规范该市财政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营造更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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