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四个完善”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
一是完善配套制度,筑牢监控工作基础。不断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定期分析制度、信息反馈制度、跟踪问效四项制度,逐步规范业务操作流程,进一步细化监控主体、监控内容、核查方式等事项,不断强化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责任、财政和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针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区分性质和类别,及时核实处理、跟踪问题整改、定期督查通报,以制度的形式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的管理要求。
二是完善规则设置,充分发挥系统功能。在省财政厅预警规则框架基础上,结合该市财政财务管理实际,按照“突出监控重点,覆盖监控盲点”的原则,修订了3类22项监控规则。在对资金用途、收款人、银行账户、政府采购、付款额度、支付流程等项目控制的基础上,重点强化了对“三公经费”、大额现金支出、公务卡结算、民生项目资金等项目的支付控制,突出了财经纪律、资金安全、项目实施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三是完善联动机制,形成强大监督合力。着力推行“多重保险,联动监控”工作机制,支付中心监控人员发现预警信息,第一时间与单位财务人员取得联系,敦促单位及时纠正;与人大的预算执行在线监督联网,采取人大财经委发书面通知、约谈预算单位领导的方式,警示预算单位规范每一笔支付;与相关代理银行取得联系,让银行在最后的支付关卡阻止预警单位支付,有效避免违规支付的发生。
四是完善监控数据,促进科学编制预算。利用动态监控平台,对集中支付数据信息与导入动态监控系统的部门预算、预算指标调整、用款计划和实际支付去向等信息进行多维对比分析,为预算单位收入基数的确定、支出定额的测算及项目支出的审核提供可靠的依据,从而促进部门预算编制更加规范、科学、精细。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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