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整合财政资金推动助农脱贫
二是推进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市级财政专项安排新农村建设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整合安排存量资金和土地资金,专项解决丹棱县4个省级贫困村道路建设资金1160万元,为当年实现省级贫困村脱贫摘帽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设立扶贫“三项基金”。市财政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四到县”的原则,督导各区县整合统筹各级财政资金,设立县级教育、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和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等三项扶贫基金,并完善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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