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多举措强化扶贫基金监管
二是建章立制,实现管有所依。各区县先后制定了《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管理办法》,出台了《教育、卫生扶贫基金相关县级管理办法》,确保补助(放贷)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市财政局、市扶贫移民局共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专项扶贫到户资金、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管理使用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区县加大基金政策宣传,加快基金使用进度,加强基金投用管理。
三是严格监管,实现管有所重。严格专项检查,将四项扶贫基金使用管理情况列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年度监督检查重点范围,采取区县自查、交叉检查、重点督查相结合方式开展。印制《四项扶贫基金政策汇编》《四项扶贫基金政策问答》《四项扶贫基金政策宣传单》等资料,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健全四项扶贫基金使用公开公示制度,让四项扶贫基金在公众监督下运行。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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