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综合施策推进财政脱贫攻坚
一是做大资金总量,持续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大幅增加市本级财政投入力度,2016年,达州市级财政年初安排专项扶贫资金3000万元,同比增长50%,远高于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比例。
二是强化产业扶持,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积极落实贫困户产业扶持周转金,向贫困村、贫困户提供启动、周转的无息借款,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其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强化资金安排使用和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督促到贫困户的扶贫资金额度不得低于到县扶贫资金总额的70%,确保纳入当年减贫任务的贫困户生产发展有资金保障。
三是推动教育扶贫,阻断贫困人口代际传递。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全部纳入保教费减免范围,并据实免除保教费;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未实行“9+3”免费教育政策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县,三年级在校学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在发放助学金的基础上再给予每生每学期500元的生活补助;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新入学本、专科生按每生每年4000元标准给予资助,直到学业结束。
四是保障基本生活,实施农村低保特殊生活补助。从2016年起,对全市农村低保标准低于国定扶贫线的县(市、区)的所有低保对象,在现行低保补助基础上,按其年收入与国定扶贫线的差额,增发“低保对象特殊生活补助”,2016年增发差额的50%,2017年全面达标。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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