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城乡统筹
一是定额城乡统一。从2016年起,四川省将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义务教育学校的普通小学按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按每生每年800元的基准定额补助公用经费。
二是公办民办一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同步、同标准享受“三免一补”,其教科书费、作业本费以及学杂费收费标准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
三是政策有效整合。取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奖补资金,整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补、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作业本费等多项政策,建立起统一的中央、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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