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建立健全普惠性幼儿园扶持政策
《办法》明确了攀枝花市配套幼儿园规模标准,并确立县级人民政府是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工作的责任主体,规定市、县(区)财政必须设扶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专项奖补资金,奖补标准提高为:城区幼儿园每生每年原则上不超过2000元,农村幼儿园每生每年原则上不超过1000元。《办法》还对普惠性幼儿园的认定条件、申报程序以及管理监督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据悉,我市于2014年就开始普惠性幼儿园申报认定工作,两年来,各级财政共计下达扶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2167万元,评审通过普惠性民办幼儿园45所,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位6977个。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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