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严把“四关”强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
一是资金下达关。加快资金下达,没有出现“事等钱”的现象。在收到上级下达专项扶贫资金文件后,在15个工作日内及时下达到各县(市、区);市本级专项扶贫资金也在人大通过后,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研究提出资金安排方案,及时下达到各县(市、区),并指导各地认真编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方案,确保了全市脱贫攻坚有钱办事。
二是报账管理关。以项目管理方式推进的扶贫项目,报账时提供项目实施合同、项目验收报告和相关税务发票;直接补助到户的扶贫资金,报账时提供受益贫困户签字的花名册。通过改进报账方式,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切实加快了资金拨付报账进度。
三是公示公告关。进一步健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全过程的信息公开机制,把项目的认定、审批,资金的管理、使用,政策的研究、制定,全程、全部通过报刊、板报、公示栏等媒介向群众公开,最大限度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透明度,切实做到了让老百姓看得见、懂得起、用得上。
四是监督检查关。切实把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放在全市扶贫工作的重要位置,紧紧围绕财政扶贫项目决策、项目管理、目标完成、项目效果和资金分配、使用、监管等关键环节建立“安全阀闸”,坚决堵住管理中的漏洞。同时,还先后制定出台了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以及考核办法,促进了达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制度化、常态化,确保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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