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三个五”强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 2015年08月06日 09时50分
  • 来源: 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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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个加大持续增加财政投入。一是加大向上争取支持力度。近三年,该市在积极争取省级1.35亿元专项扶贫资金的基础上,以项目为依托,以“十三五”规划编制为契机,力争更多项目和区域,纳入全省“十三五”扶贫资金支持范围,让彝家新寨建设、整村推进、连片扶贫开发、产业化扶贫等项目不断落户。二是继续加大市县财政直接投入。根据财力情况,不断做大市县两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投入规模,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市对县财政考核内容。近三年市县共安排专项扶贫资金7400万元。三是不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探索将贫困地区扶贫线和低保线“两线合一”,积极加快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消除贫困群众的后顾之忧。四是加快夯实基础设施建设。为切实改变贫困地区人畜混居等落后现状,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贫困地区沼气池建设并配套推进改厨改厕,在改善群众生活环境的同时保护生态环境。五是加大资金整合力度。通过近年的工作实践和探索,不断加大整合其他支农资金集中投向贫困地区和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的力度,初步建立健全了“统筹安排、协调互补,集中投入、综合打造,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围绕精准扶贫区域发展特色产业,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集约集成发展,促进贫困地区农业农村发展和贫困农户增收。仅仁和区2014年就累计整合其他财政支农资金10726万元集中用于平地镇波西村等10个贫困村和33个民族村,占仁和区财政支农资金的58.2%。

      五个转变切实深化涉农机制改革。一是改革财政扶贫资金运行机制。在对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的基础上,建立财政精准扶贫机制,督促将扶贫资金的使用和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因人因地施策,实行产业发展扶持到村到户、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到村到户、致富能力提升到村到户。二是改革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方式。实行因素分配与绩效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方式,把减贫任务、困难程度、资金使用绩效等,作为资金分配的基本因素。三是改革财政扶贫资金下达模式。把资金下达由原来的市级直接下达单项项目模式转变为分行业打捆切块下达模式,将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级,由县区根据当地实际和年度规划,科学合理选择项目,为县(区)提供更多的资金整合与统筹安排空间。四是改革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方式。以贷款贴息、担保等方式,积极扶持有条件的贫困农户发展特色产业,增加贫困农户收入。五是抓好创新投资收益扶贫新模式改革试点。通过以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的方式,赋予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有更加充分保障的财产权,增加贫困农户财产性收入。

      五项措施不断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一是修订完善市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夯实资金管理的制度基础。二是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三是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对验收合格项目要求县区及时完成资金报账和拨付,不得截留、滞留项目资金。四是大力推行民办公助,对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遵循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的原则,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把实行项目决策权交还群众。五是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对扶贫资金项目实行公示公告制度,要求公示地点要合理、公示环节要完整、公示内容要全面、公示时间要及时,以确保项目公正、公开并按时保质完成。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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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攀枝花市“三个五”强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 2015年08月06日 09时50分
  • 来源: 财政部网站
  •   五个加大持续增加财政投入。一是加大向上争取支持力度。近三年,该市在积极争取省级1.35亿元专项扶贫资金的基础上,以项目为依托,以“十三五”规划编制为契机,力争更多项目和区域,纳入全省“十三五”扶贫资金支持范围,让彝家新寨建设、整村推进、连片扶贫开发、产业化扶贫等项目不断落户。二是继续加大市县财政直接投入。根据财力情况,不断做大市县两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投入规模,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市对县财政考核内容。近三年市县共安排专项扶贫资金7400万元。三是不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探索将贫困地区扶贫线和低保线“两线合一”,积极加快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消除贫困群众的后顾之忧。四是加快夯实基础设施建设。为切实改变贫困地区人畜混居等落后现状,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贫困地区沼气池建设并配套推进改厨改厕,在改善群众生活环境的同时保护生态环境。五是加大资金整合力度。通过近年的工作实践和探索,不断加大整合其他支农资金集中投向贫困地区和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的力度,初步建立健全了“统筹安排、协调互补,集中投入、综合打造,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围绕精准扶贫区域发展特色产业,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集约集成发展,促进贫困地区农业农村发展和贫困农户增收。仅仁和区2014年就累计整合其他财政支农资金10726万元集中用于平地镇波西村等10个贫困村和33个民族村,占仁和区财政支农资金的58.2%。

      五个转变切实深化涉农机制改革。一是改革财政扶贫资金运行机制。在对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的基础上,建立财政精准扶贫机制,督促将扶贫资金的使用和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因人因地施策,实行产业发展扶持到村到户、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到村到户、致富能力提升到村到户。二是改革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方式。实行因素分配与绩效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方式,把减贫任务、困难程度、资金使用绩效等,作为资金分配的基本因素。三是改革财政扶贫资金下达模式。把资金下达由原来的市级直接下达单项项目模式转变为分行业打捆切块下达模式,将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级,由县区根据当地实际和年度规划,科学合理选择项目,为县(区)提供更多的资金整合与统筹安排空间。四是改革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方式。以贷款贴息、担保等方式,积极扶持有条件的贫困农户发展特色产业,增加贫困农户收入。五是抓好创新投资收益扶贫新模式改革试点。通过以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的方式,赋予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有更加充分保障的财产权,增加贫困农户财产性收入。

      五项措施不断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一是修订完善市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夯实资金管理的制度基础。二是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三是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对验收合格项目要求县区及时完成资金报账和拨付,不得截留、滞留项目资金。四是大力推行民办公助,对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遵循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的原则,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把实行项目决策权交还群众。五是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对扶贫资金项目实行公示公告制度,要求公示地点要合理、公示环节要完整、公示内容要全面、公示时间要及时,以确保项目公正、公开并按时保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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