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三个五”强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五个转变切实深化涉农机制改革。一是改革财政扶贫资金运行机制。在对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的基础上,建立财政精准扶贫机制,督促将扶贫资金的使用和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因人因地施策,实行产业发展扶持到村到户、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到村到户、致富能力提升到村到户。二是改革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方式。实行因素分配与绩效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方式,把减贫任务、困难程度、资金使用绩效等,作为资金分配的基本因素。三是改革财政扶贫资金下达模式。把资金下达由原来的市级直接下达单项项目模式转变为分行业打捆切块下达模式,将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级,由县区根据当地实际和年度规划,科学合理选择项目,为县(区)提供更多的资金整合与统筹安排空间。四是改革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方式。以贷款贴息、担保等方式,积极扶持有条件的贫困农户发展特色产业,增加贫困农户收入。五是抓好创新投资收益扶贫新模式改革试点。通过以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的方式,赋予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有更加充分保障的财产权,增加贫困农户财产性收入。
五项措施不断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一是修订完善市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夯实资金管理的制度基础。二是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三是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对验收合格项目要求县区及时完成资金报账和拨付,不得截留、滞留项目资金。四是大力推行民办公助,对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遵循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的原则,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把实行项目决策权交还群众。五是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对扶贫资金项目实行公示公告制度,要求公示地点要合理、公示环节要完整、公示内容要全面、公示时间要及时,以确保项目公正、公开并按时保质完成。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