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一是健全完善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对2007年出台的《绵阳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管理暂行办法》进行重新修订,并于2015年7月1日在市级预算单位实施,对预算单位账户的设置、开立、变更、延期与撤销程序做了明确规定,建立了有效的账户日常管理和监督机制。
二是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严把账户统管、开立审核、信息备案三关。严格执行账户审核、备案制度,规范管理,确保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合法、合规、安全。
三是加大年检工作力度。及时清除账户管理的“盲区”和“死角”。重点审核预算单位是否有违规擅自开户,对要求撤销的账户是否执行到位等。2015年年检,对应撤销的34个银行账户已要求单位限期撤销。
四是严格执行动态监控。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纳入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范围。在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进行日常管理的同时,将其纳入动态监控管理范围,及时发现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中财政资金长期沉淀、坐收坐支、逃避监督等问题,通过动态监控工作,预算单位发生的违规收支行为大大减少。
五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与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格局。财政部门与监察、审计、人行、银监局、各商业银行等职能部门相互支持和密切配合,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不断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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