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建立完善财政金融互动长效机制促发展
一是科学调配财政性资金存款。完善《市本级政府性对公存款存贷挂钩管理办法》,对新增贷款总额、存贷比、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及“巴山新居”新增贷款按5:2:3分值比考核计分,将财政专户资金存款、住房公积金存款、社会公益类基金等市本级可调配的政府性对公存款存量的50%和增量部分进行调整,激励金融机构加大投放力度。
二是建立融资风险补偿机制。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财力设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4500万元及应急转贷基金3000万元、农业担保基金1亿元、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基金2500万元等,建立政府与金融机构贷款风险共担机制,有效缓解“融资难”问题。
三是健全信贷投放及融资激励制度。落实《金融机构融资服务考核奖励办法》,对金融机构新增信贷完成目标每亿元奖0.5万元,超目标奖1万元,对重点项目、小微、三农、直接融资、多渠道融资等新增贷款每投放1亿元,奖励0.5万元,促进金融机构调整优化信贷结构。
四是壮大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连续3年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充实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及下岗职工再就业、大学生创业、妇女创业等提供融资支持,拓宽小额担保贷款覆盖面,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企业融资贷款担保支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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