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管单位职工提前退休审批办事指南
法定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第四条第(二)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前退休的,改由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原行业统筹企业的职工退休,由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三、《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退休审批工作的通知》(川劳社养[2001]16号)第一条第二项第1款: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关闭破产企业中按国家有关规定需办理提前退休的,由市、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报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申请条件
一、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1、年龄要求: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 2、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要求(1)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需缴费满15年。(2)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缴纳养老保险费(含视同缴费年限)需满10年。 3、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且累计工作时间达到国家规定(1)从事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累计工作时间10年。(2)从事井下、高温工种,累计工作时间9年(3)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累计工作时间8年。二、因病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10年或15年(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三、经全国企业兼并破产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提前退休。
申报材料
一、省直管单位提前退休职工统计表;
二、省直管单位提前退休职工个人原始档案;
三、市、州劳动保障部门的审查报告;
四、全国企业兼并破产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关于该企业关闭破产的相关文件、人民法院关于企业关闭破产的公告;
五、劳动能力鉴定表等材料
办理程序
一、省直管单位提供申报材料,责任处室审核申报材料及提前退休职工档案;
二、省直管单位公示审核结果并反馈意见;
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定、鉴章。
办理时限
办理时间: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及依据
不收费
责任处室
养老保险处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028-86110116、86123449
投诉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028-XXXXXXX
网 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sc.hr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