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廉租房公租房并轨 今年将推房源15000套

  • 2015年03月10日 16时09分
  • 来源: 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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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金分三档 

      廉租租金 

      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评估价格的70% 

      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评估价格的80% 

      摇号分三类 

      根据申请对象的困难程度,按照年度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低保对象、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低收入对象和其他对象三类,分批次摇号配租。 

      其中6类对象,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配租。 

      合同3年一签 

      并轨后,签订统一的公租房租赁合同,租期3年。租赁期限届满需继续承租的,应当于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资格复核申请。复核后,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总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 

      本月起,成都的公租房、廉租房实行并轨运行了,以后将统称公租房。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经出台,并轨后的公租房实行统一申请、统一配租、统一管理,执行三档差别化租金,建立健全准入和梯度退出机制。据悉,今年中心城区将分两批次推出15000套左右并轨公租房房源。 

      准入条件不变 

      并轨后进行分类保障 

      “并轨后,申请准入条件没有变化。”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并轨后,原来的廉租房、公租房的保障对象统一纳入公租房保障,但申请条件并不会改变,只是实施统一管理,分类保障。 

      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后,将实行差别化租金,分为三档。《通知》明确,中心城区公租房租金根据保障对象收入水平按照廉租租金、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评估价格的70%、80%三个档次执行。也就是说,符合现在廉租房条件的保障对象享受廉租租金,对享受廉租租金标准的特殊困难保障对象,可在已定租赁价格的基础上实行租金减免及物业管理费补贴;而符合公租房条件的保障对象则根据不同收入条件按照评估市场价的70%或80%缴纳租金。 

      在并轨前,成都市对廉租房保障实行应保尽保,而并轨后也将同样如此。“不降低标准、不缩小范围。”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并轨后,仍将优先满足符合廉租租金保障对象的低收入人群,实现应保尽保。 

      统筹安排调剂 

      让更多保障对象获益
     

      保障对象不变、保障标准不变……那为什么要进行并轨呢? 

      “建设资金、保障房房源、申请管理等多个环节,我们都能统筹安排,而事实上也会让更多保障对象受益。”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并轨以后,公租房将实行统一申请、统一配租、统一管理。目前,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建设资金和房源相对独立,廉租房又是优先保障,所以会出现阶段性的廉租房有多余房源,而公租房短期内存在供不应求的情况。并轨后,房源和建设资金都统筹安排,事实上保障房利用的效率也将提高。 

      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后,成都市将建立保障对象依困难程度按年度优先摇号轮候制度。《通知》明确提出,公租房根据申请对象的困难程度,按照年度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低保对象、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低收入对象和其他对象三类,分批次摇号配租。其中,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市级及市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申请家庭成员均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申请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以及孤儿等6类对象,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配租。申请对象根据摇号顺序轮候选房。 

      此外,《通知》还明确,针对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公租房保障对象,在公租房轮候期间,可申请租赁补贴。租赁补贴发放至办理公租房入住手续之日止。 

      合同三年续签 

      保障类型变化可不搬家 

      据了解,并轨后,廉租房和公租房都统一纳入公租房租赁管理,签订统一的公租房租赁合同,租期3年。租赁期限届满需继续承租公租房的,保障对象应当于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资格复核申请。复核后,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总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而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根据其家庭实际情况租赁总年限可延长。 

      “目前的每年年审,变成了三年一审。”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租赁合同为三年期后,复核也变成了三年一次,这也是为了避免保障对象条件变化后,出现“断崖式”住房需求而无法保障。现在三年一审,如果发现保障对象的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将根据新情况提供新的保障方式。比如一个保障对象收入增加,已经不再符合廉租租金保障条件,但仍在公租房保障范围内,租金就会从廉租租金标准调整为其他档次,但因为房源统筹了,所以保障对象不再需要从廉租房搬到公租房,而只是租金发生变化。同时,如果保障对象家庭因人数等发生变化,需要调整不同的户型,也能在公租房统一的房源中进行调剂。 

      同时,如果已经不满足保障标准,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的,成都市对此也有人性化的设置。《通知》明确,有困难暂时无法退出公租房的,经申请并经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同意,可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照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评估价格缴纳租金。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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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廉租房公租房并轨 今年将推房源15000套

  • 2015年03月10日 16时09分
  • 来源: 成都商报
  •   租金分三档 

      廉租租金 

      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评估价格的70% 

      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评估价格的80% 

      摇号分三类 

      根据申请对象的困难程度,按照年度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低保对象、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低收入对象和其他对象三类,分批次摇号配租。 

      其中6类对象,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配租。 

      合同3年一签 

      并轨后,签订统一的公租房租赁合同,租期3年。租赁期限届满需继续承租的,应当于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资格复核申请。复核后,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总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 

      本月起,成都的公租房、廉租房实行并轨运行了,以后将统称公租房。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经出台,并轨后的公租房实行统一申请、统一配租、统一管理,执行三档差别化租金,建立健全准入和梯度退出机制。据悉,今年中心城区将分两批次推出15000套左右并轨公租房房源。 

      准入条件不变 

      并轨后进行分类保障 

      “并轨后,申请准入条件没有变化。”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并轨后,原来的廉租房、公租房的保障对象统一纳入公租房保障,但申请条件并不会改变,只是实施统一管理,分类保障。 

      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后,将实行差别化租金,分为三档。《通知》明确,中心城区公租房租金根据保障对象收入水平按照廉租租金、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评估价格的70%、80%三个档次执行。也就是说,符合现在廉租房条件的保障对象享受廉租租金,对享受廉租租金标准的特殊困难保障对象,可在已定租赁价格的基础上实行租金减免及物业管理费补贴;而符合公租房条件的保障对象则根据不同收入条件按照评估市场价的70%或80%缴纳租金。 

      在并轨前,成都市对廉租房保障实行应保尽保,而并轨后也将同样如此。“不降低标准、不缩小范围。”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并轨后,仍将优先满足符合廉租租金保障对象的低收入人群,实现应保尽保。 

      统筹安排调剂 

      让更多保障对象获益
     

      保障对象不变、保障标准不变……那为什么要进行并轨呢? 

      “建设资金、保障房房源、申请管理等多个环节,我们都能统筹安排,而事实上也会让更多保障对象受益。”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并轨以后,公租房将实行统一申请、统一配租、统一管理。目前,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建设资金和房源相对独立,廉租房又是优先保障,所以会出现阶段性的廉租房有多余房源,而公租房短期内存在供不应求的情况。并轨后,房源和建设资金都统筹安排,事实上保障房利用的效率也将提高。 

      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后,成都市将建立保障对象依困难程度按年度优先摇号轮候制度。《通知》明确提出,公租房根据申请对象的困难程度,按照年度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低保对象、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低收入对象和其他对象三类,分批次摇号配租。其中,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市级及市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申请家庭成员均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申请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以及孤儿等6类对象,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配租。申请对象根据摇号顺序轮候选房。 

      此外,《通知》还明确,针对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公租房保障对象,在公租房轮候期间,可申请租赁补贴。租赁补贴发放至办理公租房入住手续之日止。 

      合同三年续签 

      保障类型变化可不搬家 

      据了解,并轨后,廉租房和公租房都统一纳入公租房租赁管理,签订统一的公租房租赁合同,租期3年。租赁期限届满需继续承租公租房的,保障对象应当于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资格复核申请。复核后,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总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而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根据其家庭实际情况租赁总年限可延长。 

      “目前的每年年审,变成了三年一审。”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租赁合同为三年期后,复核也变成了三年一次,这也是为了避免保障对象条件变化后,出现“断崖式”住房需求而无法保障。现在三年一审,如果发现保障对象的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将根据新情况提供新的保障方式。比如一个保障对象收入增加,已经不再符合廉租租金保障条件,但仍在公租房保障范围内,租金就会从廉租租金标准调整为其他档次,但因为房源统筹了,所以保障对象不再需要从廉租房搬到公租房,而只是租金发生变化。同时,如果保障对象家庭因人数等发生变化,需要调整不同的户型,也能在公租房统一的房源中进行调剂。 

      同时,如果已经不满足保障标准,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的,成都市对此也有人性化的设置。《通知》明确,有困难暂时无法退出公租房的,经申请并经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同意,可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照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评估价格缴纳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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