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020035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 2024年05月22日 14时02分
  • 来源: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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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偶罗石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美丽河湖的建议》(第14020035号)收悉,我厅高度重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财政厅等部门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给予技术支持”的建议

    我厅坚决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十四五”美丽河湖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美丽河湖建设,指导凉山邛海、宜宾江之头、阿坝花湖成功入选国家美丽河湖优秀案例,评选成都兴隆湖、广元栖凤湖、乐山峨眉河等9个省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一是强化顶层设计。2021年12月印发《四川省美丽河湖建设方案》,明确了美丽河湖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制定并修订了四川省美丽河湖评价指标体系,结合长江水生态考核有关要求,进一步对指标体系进行优化完善。二是强化引领示范。组织召开四川美丽河湖建设交流研讨会暨启动建设动员部署会,强化创建工作过程指导,充分挖掘河湖特色亮点,总结推广建设经验做法,发挥以点带面引领作用,积极总结水生态环境保护、河湖长制推行、长效维护等方面好的经验,通过试点探索经验,形成在全国有示范意义的做法。三是强化帮扶指导。针对2023年乐至县申报的小阳化河,组织专家开展现场核查,指导地方依据本土条件和特色,进一步挖掘河湖的生态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持续强化示范意义。组织资阳市分别制定《乐至县重点流域水质达标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2.06—2023.12)》《资阳市2024年水质巩固提升方案》,重点突出基础设施补短强弱、畜禽水产养殖及农田面源污染防控、维护河湖生态健康、提升河湖管理能力等方面逐一制定断面达标年限、攻坚措施、治理项目助力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2019年乐至县成功创建县域节水型社会,2022年以来4个国、省考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标。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打好水质达标提质攻坚战。一是压紧压实基层河长责任。配合水利部门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压紧压实基层河长、巡河员工作职责,落实农村河湖日常管护,将“解放模式”建设运行成效纳入河湖长制暗访、进驻式督查以及考核。持续跟踪资阳市乐至县已完成推广的村社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保障模式长效运转。指导乐至县选择3—5个“机构制度完善、管护力量充实、群众参与度较高、河湖管护成效明显、生态价值转换较好”典型示范村进行重点打造,进一步扩大“解放模式”影响力。二是加快美丽河湖建设。按照国家美丽河湖建设要求,逐年制定省级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清单,明确建设河湖、建设目标和建设时序等,有序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制定出台《四川省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成效评价指南》,以发挥标准在统筹、协调、规范不同部门、不同地方美丽河湖建设作用,为评价美丽河湖建设治理成效提供方法指引。

    二、关于“建议加强资金、项目支持”的建议

    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加大更多政策资金支持与保障,健全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减轻财政支出压力,指导地方谋划储备更多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进一步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污染治理、水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为美丽河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一是强化项目支撑。深入贯彻落实《琼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川渝联防联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涉及乐至县水生态保护修复、生活污水处理等4个项目已全部完成。二是加强资金保障。以共建生态廊道、开展美丽河湖建设为抓手,联合包装项目,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统筹好各级各类专项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2022年以来累计安排省级资金1.28亿元用于乐至县流域综合治理。

    再次衷心感谢偶罗石龙代表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5月21日

    (联系人:陈 晗;联系电话:028-80589071)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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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020035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 2024年05月22日 14时02分
  • 来源: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网站
  • 偶罗石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美丽河湖的建议》(第14020035号)收悉,我厅高度重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财政厅等部门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给予技术支持”的建议

    我厅坚决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十四五”美丽河湖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美丽河湖建设,指导凉山邛海、宜宾江之头、阿坝花湖成功入选国家美丽河湖优秀案例,评选成都兴隆湖、广元栖凤湖、乐山峨眉河等9个省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一是强化顶层设计。2021年12月印发《四川省美丽河湖建设方案》,明确了美丽河湖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制定并修订了四川省美丽河湖评价指标体系,结合长江水生态考核有关要求,进一步对指标体系进行优化完善。二是强化引领示范。组织召开四川美丽河湖建设交流研讨会暨启动建设动员部署会,强化创建工作过程指导,充分挖掘河湖特色亮点,总结推广建设经验做法,发挥以点带面引领作用,积极总结水生态环境保护、河湖长制推行、长效维护等方面好的经验,通过试点探索经验,形成在全国有示范意义的做法。三是强化帮扶指导。针对2023年乐至县申报的小阳化河,组织专家开展现场核查,指导地方依据本土条件和特色,进一步挖掘河湖的生态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持续强化示范意义。组织资阳市分别制定《乐至县重点流域水质达标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2.06—2023.12)》《资阳市2024年水质巩固提升方案》,重点突出基础设施补短强弱、畜禽水产养殖及农田面源污染防控、维护河湖生态健康、提升河湖管理能力等方面逐一制定断面达标年限、攻坚措施、治理项目助力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2019年乐至县成功创建县域节水型社会,2022年以来4个国、省考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标。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打好水质达标提质攻坚战。一是压紧压实基层河长责任。配合水利部门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压紧压实基层河长、巡河员工作职责,落实农村河湖日常管护,将“解放模式”建设运行成效纳入河湖长制暗访、进驻式督查以及考核。持续跟踪资阳市乐至县已完成推广的村社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保障模式长效运转。指导乐至县选择3—5个“机构制度完善、管护力量充实、群众参与度较高、河湖管护成效明显、生态价值转换较好”典型示范村进行重点打造,进一步扩大“解放模式”影响力。二是加快美丽河湖建设。按照国家美丽河湖建设要求,逐年制定省级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清单,明确建设河湖、建设目标和建设时序等,有序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制定出台《四川省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成效评价指南》,以发挥标准在统筹、协调、规范不同部门、不同地方美丽河湖建设作用,为评价美丽河湖建设治理成效提供方法指引。

    二、关于“建议加强资金、项目支持”的建议

    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加大更多政策资金支持与保障,健全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减轻财政支出压力,指导地方谋划储备更多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进一步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污染治理、水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为美丽河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一是强化项目支撑。深入贯彻落实《琼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川渝联防联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涉及乐至县水生态保护修复、生活污水处理等4个项目已全部完成。二是加强资金保障。以共建生态廊道、开展美丽河湖建设为抓手,联合包装项目,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统筹好各级各类专项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2022年以来累计安排省级资金1.28亿元用于乐至县流域综合治理。

    再次衷心感谢偶罗石龙代表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5月21日

    (联系人:陈 晗;联系电话:028-80589071)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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