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4号建议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华蓥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建议》(第11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产业投资基金对华蓥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支持的建议
华蓥市作为老工业城市,近年来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将传统资源型工业转向全新的电子信息领域,据统计,2015年华蓥市电子行业已有47家企业,投资额达101.5亿元,实现主营收入88.1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1.1%,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四川省集成电路和信息安全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下称基金公司)已将华蓥市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项目纳入基金公司拟投资对象,并安排专人跟踪协调合作事项。目前,基金公司就投资问题与华蓥市有关方面作了多次沟通,但因投资需求较大、收益来源尚未明确,基金作为市场化运作的股权投资公司,既要支持产业发展,同时要明确投资收益和退出方式。请华蓥市在相关工作完成后,与基金公司就合作投资事宜进一步具体对接落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也将积极协调促进双方合作。
二、关于“园保贷”对华蓥工业集中发展区企业支持的建议
华蓥市工业集中发展区于2015年正式加入“园保贷”试点。目前,“园保贷”管理公司已经与华蓥工业集中发展区开展对接,邮储银行向其企业放款750万元。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支持华蓥工业集中发展区企业在符合相关条件情况下,通过“园保贷”方式获得银行贷款。
三、关于在广安设立海关机构的建议
成都海关一直以来积极支持省内具备条件的地市州设立海关机构,特别是近两年先后设立了德阳海关、遂宁海关等隶属海关机构。随着四川省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成都海关将继续大力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市州设立海关机构。广安市是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和全国“五纵七横”交通干线上的重要节点城市,区位优势、交通优势明显。2015年外贸进出口10.7亿美元,居四川省第4位,保持了快速发展态势,及时设立海关机构有利于进一步助推广安市外贸发展。省政府已于2015年12月致函中央编办和海关总署,恳请批准设立广安海关机构。下一步建议广安市政府进一步加大外向型经济发展力度,为设立海关机构打下坚实基础,并做好相关汇报沟通工作。
四、关于在广安设立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建议
根据海关总署等四部委印发的《2015-2017年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规划》,2017年前,我省保税物流中心(B型)数量控制在4个以内。目前我省已获批成都空港、泸州港、成都铁路、宜宾港4个保税物流中心(B型),根据《海关总署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外汇局关于印发〈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指导意见〉和〈2015-2017年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地方政府如确有设立需要,且能满足设立的条件和标准,建议按《通知》要求向省政府相关部门报告,由省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规划、按需申请设立。
五、关于出台对加快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建议
紧紧抓住我国实施中国制造2025、大力发展“互联网+”和实施“一带一路”、我省作为全国创新改革试验区带来的重大历史机遇,我委制定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已报省政府,拟提交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着力推动我省电子信息产业快速发展。下一步,我们将在规划布局、产业配套、项目推进过程中进一步支持华蓥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
感谢您对我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关心,也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注和支持。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5月10日
2016年5月10日
(联系人:欧玉平 联系电话:86265851)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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