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四川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71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秦巴山区主体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建议》(第789号)收悉。经研究,现结合我委职责就《关于加大秦巴山区主体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建议》第三条建议(对万源在加强生态保护、促进低碳循环经济、发展生态产业项目上,重点予以政策扶持和资金帮助)答复如下:
我委一直积极支持秦巴山区主体功能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加大对秦巴山区等贫困地区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2012-2014年,我委共安排万源市城区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1430万元,新建污水管道13.31公里。2012年,经我委积极争取,万源市列入国家农业清洁生产(生猪清洁养殖)示范县(市、区),万源市生猪清洁养殖示范项目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批复,共落实中央预算内资金240万元,改造发酵床12000平方米。
今后,我委将继续支持秦巴山区主体功能区加强生态保护、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同时,建议万源市因地制宜,发挥主观能动性,促进自身特色发展。
联系人:郭楠
联系电话:028-8670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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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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