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办理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203号提案的函

  • 2024年08月13日 15时27分
  • 来源: 四川省公安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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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川公函〔2024〕120号

    王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四川省养犬管理条例>的建议》(第0203号)收悉,公安厅高度重视,迅速开展专题研究、实地调研和推动落实,现就建议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有序推动立法。2019年,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进行调研论证,得出结论是全国统一对养犬管理进行立法条件尚不成熟,省级行政区域内统一管理条件亦不具备,特下发通知,要求以地市(州)为单位,加强城市养犬立法工作。为此,公安厅会同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意见》(川公发〔2019〕72号),积极指导各地加快推动立法,落实上级有关部署要求,建立公安报警服务台、数字城管中心、市长热线三方协作机制,明确涉犬类投诉信访件的移交渠道与移交方式,畅通群众涉犬信访来电渠道。截至目前,成都、绵阳、广安、阿坝、甘孜等5个市(州)已出台犬只管理地方法规,成都正在修订中;遂宁、乐山2个市在《城市管理条例》中已加入犬只管理规定;广元市已制定犬只管理政府规章;达州、雅安、巴中等3个市已发布犬只管理政府通告;自贡、泸州、德阳、内江、南充、眉山、宜宾、资阳等8个市正在实施立法工作。

    (二)严格抓好执法。全省公安机关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各类违法违规养犬乱象,加大对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力度,充分发动各社区组织整合网格员、社区或业主(物业)委员会、保安门卫、小区院落自治成员等社会力量,及时发现涉犬违法犯罪线索,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查处违法养犬行为。2019年以来,全省共查处违法养犬行为和涉犬案件2192起,收容肇事犬150只,流浪犬10458只,处罚养犬人1202人。

    (三)不断规范管理。以管理规范、秩序安全、社会和谐为目标。一是将犬只管理服务纳入政务服务,推动实现“一网通办”。绵阳市公安局建设集成“一站式”办理功能的城市养犬管理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并以绵阳市为示范点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截至目前,全省已有8个市(州)上线运行了如“蓉城犬管”“i绵阳”等各类APP、公众号、小程序,基本实现辖区市民足不出户,就能在线轻松办理犬只登记、过户、销户等业务。二是引导符合养犬规定的群众及时到派出所进行犬只登记,强化犬类认养登记及注销机制。2019年以来,先后开展犬只底数摸排登记行动6次,力争应登尽登。三是进一步完善对流浪犬、无主犬只的收容、捕捉、处置和狂犬病、病死犬的无害化处理机制,配齐专业捕犬工具、犬只暂存箱等装备,将公共绿地、休闲广场、旅游景点、“犬患”问题比较突出的城区街道和居民住宅小区作为集中整治重点区域,认真核查受理涉犬举报,解决养犬扰民、伤人等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公安厅将一是加快推动犬只立法,从制定完善法律法规的层面,进一步明确各环节、各部门责任分工,确保相关执法管理活动有据可依。二是会同省级犬只管理责任部门不断完善涉及犬只管理的信息互通、联动处置等协作机制。三是推动政府部门建立犬只收容救助站,完善犬只收容、认养、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切实解决犬只“无处去”问题。

    四川省公安厅

    2024年7月29日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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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办理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203号提案的函

  • 2024年08月13日 15时27分
  • 来源: 四川省公安厅网站
  • 川公函〔2024〕120号

    王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四川省养犬管理条例>的建议》(第0203号)收悉,公安厅高度重视,迅速开展专题研究、实地调研和推动落实,现就建议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有序推动立法。2019年,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进行调研论证,得出结论是全国统一对养犬管理进行立法条件尚不成熟,省级行政区域内统一管理条件亦不具备,特下发通知,要求以地市(州)为单位,加强城市养犬立法工作。为此,公安厅会同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意见》(川公发〔2019〕72号),积极指导各地加快推动立法,落实上级有关部署要求,建立公安报警服务台、数字城管中心、市长热线三方协作机制,明确涉犬类投诉信访件的移交渠道与移交方式,畅通群众涉犬信访来电渠道。截至目前,成都、绵阳、广安、阿坝、甘孜等5个市(州)已出台犬只管理地方法规,成都正在修订中;遂宁、乐山2个市在《城市管理条例》中已加入犬只管理规定;广元市已制定犬只管理政府规章;达州、雅安、巴中等3个市已发布犬只管理政府通告;自贡、泸州、德阳、内江、南充、眉山、宜宾、资阳等8个市正在实施立法工作。

    (二)严格抓好执法。全省公安机关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各类违法违规养犬乱象,加大对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力度,充分发动各社区组织整合网格员、社区或业主(物业)委员会、保安门卫、小区院落自治成员等社会力量,及时发现涉犬违法犯罪线索,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查处违法养犬行为。2019年以来,全省共查处违法养犬行为和涉犬案件2192起,收容肇事犬150只,流浪犬10458只,处罚养犬人1202人。

    (三)不断规范管理。以管理规范、秩序安全、社会和谐为目标。一是将犬只管理服务纳入政务服务,推动实现“一网通办”。绵阳市公安局建设集成“一站式”办理功能的城市养犬管理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并以绵阳市为示范点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截至目前,全省已有8个市(州)上线运行了如“蓉城犬管”“i绵阳”等各类APP、公众号、小程序,基本实现辖区市民足不出户,就能在线轻松办理犬只登记、过户、销户等业务。二是引导符合养犬规定的群众及时到派出所进行犬只登记,强化犬类认养登记及注销机制。2019年以来,先后开展犬只底数摸排登记行动6次,力争应登尽登。三是进一步完善对流浪犬、无主犬只的收容、捕捉、处置和狂犬病、病死犬的无害化处理机制,配齐专业捕犬工具、犬只暂存箱等装备,将公共绿地、休闲广场、旅游景点、“犬患”问题比较突出的城区街道和居民住宅小区作为集中整治重点区域,认真核查受理涉犬举报,解决养犬扰民、伤人等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公安厅将一是加快推动犬只立法,从制定完善法律法规的层面,进一步明确各环节、各部门责任分工,确保相关执法管理活动有据可依。二是会同省级犬只管理责任部门不断完善涉及犬只管理的信息互通、联动处置等协作机制。三是推动政府部门建立犬只收容救助站,完善犬只收容、认养、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切实解决犬只“无处去”问题。

    四川省公安厅

    2024年7月29日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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