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570号提案办理答复的函

  • 2024年07月23日 13时03分
  • 来源: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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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丁武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中医药产业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我省道地药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议》(第0570号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在充分研究并征求经济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省林草局、省医保局、省药监局、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意见的基础上,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规划引导强化中药材专业镇在城乡融合中的带头作用”的回复

    一是编制四川省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我局组织专家在摸清四川省中药材产业发展现状基础上,编制并发布指导性、可操作性强的《四川省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5年)》,提出了“三定”(定产区、定品种、定重点县)的发展格局,填补了长期以来四川省缺乏中药材整体规划的空白,为我省各地科学发展中药材产业提供科学支撑。二是加强中药材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农业农村厅制定了《四川省“十四五”中药材产业发展推进方案》,加快建设中药材现代农业基地,推动基地连点成线扩面打造现代农业园区。2022年以来认定中药材省级星级现代农业园区6个,共获得省级财政奖补资金5000万元。三是培育创建农业产业强镇。2022年,农业农村厅将阆中市五马镇(川明参)纳入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创建名单,获得财政资金1000万元,目前,已累计培育中药材国家农业产业强镇7个。2023年,古蔺县黄荆镇(赶黄草)、什邡市马井镇(川芎)、东兴区郭北镇(天冬)等5个乡镇纳入中药材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创建名单,共获得一期财政资金3000万元。乐山市金口河区永胜乡民主村(川牛膝)、甘孜州德格县麦宿镇(中藏药材)纳入第十二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创建名单,目前已累计创建中药材“一村一品”示范村镇10个。

    下一步,启动修订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对全省中药材产业发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发展需求等方面进行进一步的梳理,制订能切实指导全省中医药发展的产业规划;农业农村厅继续做好园区培育,进一步提升现有园区的创建水平,争创五星级园区。依托地区主导品种,按照全产业链建设、全价值链开发的思路,加快培育中药材农业产业强镇。

    二、关于“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川产道地药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回复

    一是财政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四川省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已有专项资金投入的事项,不得重复设立政策目标接近、投向类同、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资金。目前我省已有中医药发展、科技计划项目、现代农业发展工程等专项资金,其投入对象涵盖了中医药产业、中医药科技创新等内容,故不宜再重复设立专项资金。二是省药监局组织各市(州)召开“川产道地药材全产业链管理规范及质量标准提升示范工程”推动会解读相关政策,并完成“川产道地药材全产业链管理规范及质量标准提升示范工程”备案平台建设,组织专家对全省部分地区给予技术指导。省委金融办引导金融机构提升对川产道地药材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截至2023年末,四川省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包括原材料种植、养殖以及中药材加工项目在内的中医药产业提供信贷支持共计79.51亿元、同比增长22.9%。开展服务质效提升、信贷扩面降本、融资渠道拓展等五大行动,加大含道地药材产业在内的民营、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有针对性、差异性的金融产品,建立涵盖抵质押、供应链融资在内的信贷产品服务体系;着力增加道地药材产业信贷供给。引导银行机构将LPR下调和财政贴息奖补传导至贷款利率,合理降低包含道地药材产业在内的民营企业贷款利率水平;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聚焦支小支农主业,积极参与省、市各级设立的中医药领域政银担专项产品,切实加大对道地药材产业的担保支持力度;降低道地药材产业市场主体融资成本。

    下一步,财政厅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统筹有关专项资金,不断优化调整支出方向,持续支持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促进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省委金融办鼓励金融机构结合道地药材产业发展实际金融需求,探索开展药品批文抵押等金融服务,推动助企纾困各项政策落地落实,持续降低道地药材产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

    三、关于“多措并举全面实施川产道地药材产业提升工程”的回复

    一是建设国家基本药物所需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共计5000余亩,重点开展川贝母、川芎等10多种药材的种子种苗繁育生产及雅连等难繁育品种的繁育研究,为中药材生产提供优质种子种苗和繁育技术。联合省林草局确定10个林草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建设基地,助推林草中药材种植(养殖)规范化发展。二是经济和信息化厅成功培育四川中药饮片公司等“专精特新”企业5家、成都第一制药等“贡嘎企业”4家梓潼宫药业等上市企业3家。累计培育好医生、康弘等超10亿元企业7家,百裕药业、新荷花等超5亿元企业4家,利民饮片等超亿元企业48家。三是以中国出土医学文献与文物研究院为抓手,阐释出版《天回医简》。组织编撰《中医百部经典》20本。新增34个传统医药项目入选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利用成都国际非遗节、农博会等时机,举办川渝中医药非遗展、四川中医药主题展。联合省委宣传部、教育厅新认定第四批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15个。

    下一步,一是农业农村厅开展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提升基地生产质量和效益。制定完善良种繁育、生产栽培、采收储藏等各个关键环节的标准规程,推动基地建设,完善设施设备,引导示范基地按中药材GAP要求进行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种植。二是经济和信息化厅加强产地初加工和趁鲜加工,积极发展集初加工包装、仓储养护、物流配送及追溯管理于一体的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全面加强中医药全流程溯源体系建设,不断促进我省道地中药材生产全产业链管理规范和质量提升。三是坚定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统揽,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局关于中医药文化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加强中医药文化挖掘传承、传播普及、融合创新、国际交流等方面持续发力,加快建设中医药文化高地,以川派中医药文化之光,为中华文明传播添彩。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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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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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中医药产业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我省道地药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议》(第0570号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在充分研究并征求经济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省林草局、省医保局、省药监局、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意见的基础上,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规划引导强化中药材专业镇在城乡融合中的带头作用”的回复

    一是编制四川省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我局组织专家在摸清四川省中药材产业发展现状基础上,编制并发布指导性、可操作性强的《四川省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5年)》,提出了“三定”(定产区、定品种、定重点县)的发展格局,填补了长期以来四川省缺乏中药材整体规划的空白,为我省各地科学发展中药材产业提供科学支撑。二是加强中药材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农业农村厅制定了《四川省“十四五”中药材产业发展推进方案》,加快建设中药材现代农业基地,推动基地连点成线扩面打造现代农业园区。2022年以来认定中药材省级星级现代农业园区6个,共获得省级财政奖补资金5000万元。三是培育创建农业产业强镇。2022年,农业农村厅将阆中市五马镇(川明参)纳入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创建名单,获得财政资金1000万元,目前,已累计培育中药材国家农业产业强镇7个。2023年,古蔺县黄荆镇(赶黄草)、什邡市马井镇(川芎)、东兴区郭北镇(天冬)等5个乡镇纳入中药材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创建名单,共获得一期财政资金3000万元。乐山市金口河区永胜乡民主村(川牛膝)、甘孜州德格县麦宿镇(中藏药材)纳入第十二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创建名单,目前已累计创建中药材“一村一品”示范村镇10个。

    下一步,启动修订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对全省中药材产业发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发展需求等方面进行进一步的梳理,制订能切实指导全省中医药发展的产业规划;农业农村厅继续做好园区培育,进一步提升现有园区的创建水平,争创五星级园区。依托地区主导品种,按照全产业链建设、全价值链开发的思路,加快培育中药材农业产业强镇。

    二、关于“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川产道地药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回复

    一是财政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四川省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已有专项资金投入的事项,不得重复设立政策目标接近、投向类同、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资金。目前我省已有中医药发展、科技计划项目、现代农业发展工程等专项资金,其投入对象涵盖了中医药产业、中医药科技创新等内容,故不宜再重复设立专项资金。二是省药监局组织各市(州)召开“川产道地药材全产业链管理规范及质量标准提升示范工程”推动会解读相关政策,并完成“川产道地药材全产业链管理规范及质量标准提升示范工程”备案平台建设,组织专家对全省部分地区给予技术指导。省委金融办引导金融机构提升对川产道地药材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截至2023年末,四川省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包括原材料种植、养殖以及中药材加工项目在内的中医药产业提供信贷支持共计79.51亿元、同比增长22.9%。开展服务质效提升、信贷扩面降本、融资渠道拓展等五大行动,加大含道地药材产业在内的民营、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有针对性、差异性的金融产品,建立涵盖抵质押、供应链融资在内的信贷产品服务体系;着力增加道地药材产业信贷供给。引导银行机构将LPR下调和财政贴息奖补传导至贷款利率,合理降低包含道地药材产业在内的民营企业贷款利率水平;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聚焦支小支农主业,积极参与省、市各级设立的中医药领域政银担专项产品,切实加大对道地药材产业的担保支持力度;降低道地药材产业市场主体融资成本。

    下一步,财政厅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统筹有关专项资金,不断优化调整支出方向,持续支持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促进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省委金融办鼓励金融机构结合道地药材产业发展实际金融需求,探索开展药品批文抵押等金融服务,推动助企纾困各项政策落地落实,持续降低道地药材产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

    三、关于“多措并举全面实施川产道地药材产业提升工程”的回复

    一是建设国家基本药物所需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共计5000余亩,重点开展川贝母、川芎等10多种药材的种子种苗繁育生产及雅连等难繁育品种的繁育研究,为中药材生产提供优质种子种苗和繁育技术。联合省林草局确定10个林草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建设基地,助推林草中药材种植(养殖)规范化发展。二是经济和信息化厅成功培育四川中药饮片公司等“专精特新”企业5家、成都第一制药等“贡嘎企业”4家梓潼宫药业等上市企业3家。累计培育好医生、康弘等超10亿元企业7家,百裕药业、新荷花等超5亿元企业4家,利民饮片等超亿元企业48家。三是以中国出土医学文献与文物研究院为抓手,阐释出版《天回医简》。组织编撰《中医百部经典》20本。新增34个传统医药项目入选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利用成都国际非遗节、农博会等时机,举办川渝中医药非遗展、四川中医药主题展。联合省委宣传部、教育厅新认定第四批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15个。

    下一步,一是农业农村厅开展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提升基地生产质量和效益。制定完善良种繁育、生产栽培、采收储藏等各个关键环节的标准规程,推动基地建设,完善设施设备,引导示范基地按中药材GAP要求进行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种植。二是经济和信息化厅加强产地初加工和趁鲜加工,积极发展集初加工包装、仓储养护、物流配送及追溯管理于一体的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全面加强中医药全流程溯源体系建设,不断促进我省道地中药材生产全产业链管理规范和质量提升。三是坚定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统揽,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局关于中医药文化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加强中医药文化挖掘传承、传播普及、融合创新、国际交流等方面持续发力,加快建设中医药文化高地,以川派中医药文化之光,为中华文明传播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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