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45号提案办理答复的函
省工商联:
您单位提出的《关于以项目化攻坚思维推动“无废城市”建设的提案》(第004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重视宣传联结,形成‘矩阵式’的耦合联动环境治理模式”的建议
近年来,四川坚决扛起“无废城市”建设政治责任,深入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紧紧围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不断建体系、抓任务、重宣传,有力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川渝两地政府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的指导意见》,从工业、农业、生活、建筑等四大领域,明确固体废物源头减量、综合利用、防控环境风险以及强化机制、资金、技术保障措施等方面重点任务,建立健全跨领域、跨部门、跨区域的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体系,助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二是健全市场体系。实施贴息政策,将固体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建设项目纳入污染防治成效巩固财政贴息支持范围,单个项目每个年度贴息率最高可达3%,贴息金额最高可支持300万元。指导乐山等地推动建立有效的投融资模式,打通政府、银行、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固体废物领域的融资渠道,固废利用处置类项目银行贷款(授信)余额达30.5亿元。三是构建全民行动体系。川渝两地联合召开“无废城市”共建新闻发布会,举办“无废城市川渝共建”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联合发布共建主题宣传标语和Logo,让“无废”理念深入人心。联合省广播电视台以“无废城市”建设总体情况、循环经济产业园、“无废”乡村新生活为主题拍摄三期专题报道,开展“无废城市”rap说唱歌曲创作等,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共建、共治、共享的“无废城市”建设全面行动体系。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川渝“一盘棋”思维,进一步加强省域、部门之间联动,务实合作,坚持资源要素协同配置、产业结构协同优化、固体废物协同治理要求,逐步健全固体废物领域“横向耦合、原料互供、资源共享”的生态产业链,高质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助力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坚持专项配专班,构建‘一盘棋’工作推进格局”的建议
“无废城市”建设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工作,需要优化集成各方资源,强化协同联动,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机制。一是健全体制机制。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21个单位建立“无废城市”建设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调度会商、帮扶指导、信息互通等工作机制,为高效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提供了机制保障。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联合重庆市组建共112位专家的“无废城市”共建联合指导组,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问诊把脉。邀请生态环境部、重庆市等专家领导开展“无废城市”建设专题培训,提升工作队伍的业务水平。三是强化沟通协商。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定期召开全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建立月调度和帮扶制度,分领域、分行业、分区域、分专题指导各地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四是凝练经验做法。聚焦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循环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方面示范经验做法,联合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典型案例征集工作,并及时向国家层面推荐。目前,国家层面正在研究制定“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评估细则,拟对纳入国家“无废城市”名单的113个城市和8个特色地区的建设成效开展评估。
下一步,待国家层面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评估细则出台后,我们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充分调研各地“无废城市”建设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符合四川实际的“无废城市”建设评估体系。同时,跟踪梳理并凝练总结一批固体废物治理典型模式,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媒体宣传报道涌现出的经验模式、亮点人员,助推“无废”理念深入人心。
三、关于“注重控源加赋能,建立‘全周期’固废管控体系”的建议
近年来,在工业、农业、生活、建筑四大领域,聚焦源头减量、收集转运、利用处置等方面,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全过程管控体系。在工业领域,修订《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出台《四川省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方案》等,完善固体废物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全力打造“无废四川”智慧监管平台,推行工业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一码流转”,逐步实现全程实时可追溯监管信息系统。全面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布局,不断健全危险废物收运处体系。目前,全省危险废物收集单位58家,收集能力86.7万吨/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90家,利用处置能力639万吨/年。在农业领域,加强地膜、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等全过程管理,探索建立押金制、奖励制、积分制、兑换制等方式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依托购买第三方服务或城乡生活垃圾形式进行转运,共建立回收站和中转站2.3万个、0.3万个。推广应用地膜减量替代技术,健全“田间—回收站(网)—无害化处理”全链条地膜使用回收体系,支持131个县(市、区)推广使用0.015毫米及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850万亩,实现全省农膜回收率稳定在84%以上。在生活领域,印发《四川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导和考核,加快补齐收转运体系和处理设施短板,全链条提升分类体系。截至2023年底,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资源化利用率达78%,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90%以上。开展“垃圾分类·志愿同行”志愿服务活动和主题宣传活动,打造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示范教育基地,带头示范停止或减少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推行绿色包装,减少过度包装。在建筑垃圾领域,在《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中增设建筑垃圾管理章节,指导绵阳、泸州等市出台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健全建筑垃圾法规制度。出台《四川省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建设标准》,通过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一批建筑垃圾处置项目建设。地级以上城市建有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消纳场所55个(设计库容约8450万吨),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50个(设计处理能力约3253万吨/年)。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紧紧围绕“无废城市”建设目标,持续推行绿色设计、清洁生产、绿色循环,稳步降低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产生强度,不断健全收集、转运、利用、处置全过程管控体系。定期发布固体废物相关信息,科学引导并支持磷石膏、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综合利用技术研发、示范。鉴于目前国家尚无固体废物治理或“无废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库,省级层面暂未单独设立“无废城市”建设相关的基金或资金项目。
四、关于“加强补短并明责,建立健全‘一体化’执法监督体系”的建议
近年来,我们积极推动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范畴,全面压实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建成“无废四川”智慧监管平台,推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强化省际协作和部门沟通,发布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典型案例,保持跨区域、多部门联合打击固体废物领域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一是健全法规制度体系。修订出台《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明确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部门监管职责和执法权责。与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贵州省签订《危险废物案件跨省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建立环境管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应急处置和沟通协商等机制,提高执法监管效率。二是加强联合执法。开展“清废行动”、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等,全领域、全方位打击涉固危废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联合省检察院、公安厅等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成立专案组和督导组对涉危险废物犯罪案件实行“合力打击、三方通报”。目前,已连续4年组织开展了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危险废物犯罪涉刑案件52件,办理涉危险废物行政处罚案件712件,处罚款7200余万元,涉危废案件判决13起,判决人员47人。三是创新监管模式。积极利用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等非现场执法数据的技术分析支撑,顺应现阶段非现场监管执法的工作要求,在实践中充分调动执法、监测、大数据力量,实现执法多元化、多方面开展,形成日常监管多维一体式局面。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力度,生态环境厅联合省检察院、公安厅联合召开生态环境污染刑事移交案件专题培训会,就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办理要点以及行刑衔接进行解析,省执法总队现场对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进行全过程剖析,提升办案水平。四是提升信息化监管。全力打造“无废四川”智慧监管平台,打通与排污许可、环评审批、监管执法、环境监测以及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部门的数据,汇聚危废、医废、工业固废、尾矿库、生活垃圾等全口径的固体废物数据,全面、实时、准确采集固体废物基础数据,提升执法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和公安、检察院等部门的执法联动和行刑衔接,加强与发改、自然资源、应急、交通运输等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作,打通信息共享渠道,用好联合督办、案情通报、证据衔接、案件移送、典型案例曝光等工作机制。加强专项培训与实战练兵,提升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能力。同时,优化“无废四川”信息化监管平台,推动固体废物管理向数字化、智慧化转型,构建固体废物“一套数”“一张网”“一幅图”。
再次感谢省工商联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陈晓涛;联系电话:80589273 18980401625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