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对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79号提案答复的函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高速公路货车运行管理以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的建议》(第1179号提案)收悉,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设立货车ETC专用车道的问题
自2013年12月23日起,由省长亲自挂帅,省政府大力推动了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我省高速公路实施入口治超管控工作,并取得了较好成绩,得到了中央、交通运输部及省政府的充分肯定。目前,对货运车辆的超限治理工作已进入常态化,已从根本上解决了高速公路上货运车辆的超载超限问题。同时,我厅高度重视高速公路缓堵保畅工作,通过“一路三方”联勤联动,联合高速公路公安交警部门、高速公路营运公司,采取客货车辆分道行驶、高峰时段错时分流、节假日增设应急收费设施及收费人员、加强养护作业监管、合理实施道路管制、快速处置突发事件以及对高速公路营运公司实施服务质量评价考核等管理措施,确保了节假日期间、高峰时段高速公路的安全平稳运行。
针对您提出的设立货车ETC专用车道的问题。目前,全国高速公路已实现ETC联网,各省高速公路ETC通道只允许客车通行,并对客车实
行分类收费。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492号)精神,我国高速公路对货运车辆实施计重收费,必须根据收费站出口称重吨位进行计费。虽然我省已基本杜绝违法超限货运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已具备实施货车分类收费条件,但要实施货车ETC收费,需由交通运输部同意,全国统一实施,故我省高速公路对货运车辆暂不具备实施ETC收费条件。
二、关于强化服务理念的问题
(一)关于周末、节假日和车辆通行高峰时段不进行道路工程作业的问题。目前,我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实行年度计划作业,各高速公路营运公司按照计划,合理分配养护施工作业时间,正常养护施工已避开节假日及车辆通行高峰时段。每逢节假日期间,要求各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机构切实加强涉路施工监管,除应急抢险以及明确下达施工期限的施工项目外,暂停其他涉路及养护施工。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节假日期间施工安全和畅通监管。
(二)关于规范货车收费标准的问题。目前,在我省高速公路实施货运车辆入口治超管控模式下,我省对合法装载的货运车辆实施的是在计重收费政策优惠基础上再优惠20%、30%通行费的政策,以鼓励货运车辆正常装载,货运车辆通行费收费基价已处于全国较低水平。
(二)关于强化服务区货车服务的问题。目前,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工作已严格按照部、省相关要求及标准,通过服务区星级评定、服务质量评价等手段,督促高速公路营运公司及服务区管理单位,按规定划分货运车辆、客运车辆及危险品运输专用车辆停车位,并提供货车加水、24
小时免费开水、超市等便民服务,同时,要求各高速公路营运公司加强与地方公安部门的沟通协调,在各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立警务室,加强夜间巡逻,以维护高速公路服务区治安秩序。
感谢您对四川交通建设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