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58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子废弃物立法监管的建议》(第158号提案)收悉,我们会同省商务厅、省环保厅等相关部门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关心全省经济发展,正如您在提案中指出的一样,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和污染防治需要完善的法律保障、有效的机制运行、有力的监督管理和大力的宣传教育,国家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我省积极落实加强监管并指导相关产业发展。
一、关于立法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及相关活动的建议
一是2011年1月1日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正式实施,规范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及相关活动。二是环境保护部制定的《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0号)、《关于贯彻落实<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于2008年2月1日起施行,防治电子废物污染环境,加强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的环境管理。三是商务部颁布的《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3年第1号)于2013年5月1日起施行,对旧电器电子产品概念、经营原则、经营者权利与义务等内容,以及禁止经营者收购旧电器电子产品、禁止经营者销售的旧电器电子产品等相关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四是财政部等部委联合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
二、关于积极组织和加强监管,建立健全电子废弃物处理和回收良性机制的建议
一是组织编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合理布局。2011年,省级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四川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2011-2015)》(以下简称《规划》),并于2013年对《规划》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规划》更加突出四川特色,根据全省人口分布、家电需求、经济总量等因素,将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置划分为三大区域,每个区域有1个或1个以上定点处置企业,即川北区域(德阳什邡大爱)、川中区域(成都彭州仁新、成都金堂长虹、眉山中明)和川南区域(内江中再生)。同时,规划将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总处置能力调高至850万台/年。
二是加强对定点处置企业的监管。目前,省内已有6家企业纳入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省环保厅对定点处置企业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定点处置企业的规范处理情况和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及时整改,并督查、跟踪整改进度。同时,集中审核定点处置企业的处理基金申请,切实保障基金安全。
三是依法加强市场监管。省商务厅将在工作中加大对《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3年第1号)的宣贯力度,同时会同工商、质监、环保等部门,依法加强对电子废弃物销售市场的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四是积极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近年来,商务部在全国开展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我省的成都、内江、绵阳、达州市被列入试点城市,省商务厅还确定了资阳、泸州、乐山等10个省级试点城市,通过健全基层回收网络,加强集散市场建设,推动试点城市逐步形成以功能完善、管理有效的网点为基础,市场为载体,加工利用为目的,点面结合、三位一体、较为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提升包括电子废弃物在内的再生资源回收的便利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三、关于加快推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等产业发展的建议
一是2013年5月,省政府印发了《四川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川办发〔2013〕30号)。提出要以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为重点,实现废旧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塑料、废橡胶、废纸、废电池、废旧纺织品等资源再生利用、规模利用和高值利用,加快建成一批技术先进、环保达标、管理规范、辐射作用强的“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实现企业集群、产业集群效应,提高产业集中度;提高技术装备水平,积极开展“城市矿产”资源化技术研发、引进和吸收,在分拣、拆解、加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关键环节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装备。
二是2013年12月,省政府印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3〕62号)。提出要建立再制造旧件回收体系,开展“以旧换再”试点,推动构建废弃物逆向物流交易平台。
三是我委近期印发了《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发展指导目录(2014年)》,废旧家电回收、拆解、利用设备及装置列入节能环保产业重点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发展指导目录》是我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指南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的依据。
四、关于加强宣传培训,增强全社会环保责任意识的建议
一是省环保厅按季度组织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交叉审核培训会,培训会组织环境保护部门和企业相互学习、取长补短,通过视频比对、现场参观等方式,查找自身不足,学习先进管理和审核经验,提高废弃电器电子处理监管水平。
二是省商务厅将在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同时,积极鼓励开展电子废弃物回收业务的企业进一步规范回收渠道,加强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再利用。
三是省级相关部门在节能宣传周期间结合宣传主题加强节能低碳、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的宣传,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吴建平委员,您提出的五点建议,我委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情况进一步细化落实,完善办法举措,加强电子废弃物立法监管。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电子废弃物立法监管的关心,也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注和支持。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8月21日
2014年8月21日
(联系人:李鹏 联系电话:86268630)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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