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化厅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712号提案的复函
四川省文化厅
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
第712号提案的复函
史红平委员:
你在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特色蜀文化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议》(第712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建议依托我省特色蜀文化资源,大力打造特色文化与高新技术手段充分融合的特色蜀文化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该建议十分新颖,具有前瞻性、创新性、指导性。
我省文化资源丰厚,尤其体现在特色文化资源上。近几年,我们着力对特色文化资源进行整合梳理,规划建设了28个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极大地提升了我省文化资源转换效率,增强了我省文化整体实力。我们积极创排具有巴蜀文化特色的剧目及歌舞,在歌舞剧目之中,融入四川文化元素,努力把他们推向市场,在对外文化交流中,我们积极宣传蜀文化,推广蜀文化,对具有巴蜀文化特色的文化交流与展示展览更是我们推出的重点。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相关文化产业政策,大力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发展壮大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在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增强文化服务能力,扩大四川文化影响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我们也十分注重网络服务平台的建设。四川省文化厅在四川文化信息网上设立了丰富多彩的栏目,从川内文化新闻到全省文化工作,从便民服务到作品点播,无一不与四川文化紧密相关,都对蜀文化的传承传扬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四川省文物局、四川博物院也都在自己的官方网站平台上设立了很多栏目,这些栏目可以让大众轻松地获取我省文物、考古、博物、展览等方面的信息,这些也都对蜀文化的宣传起着不可小觑的作用。当然,我们也会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使网络建设更好地服务于我们的文化工作。同时,通过网络建设,更好地宣传和展示我们的蜀文化资源,让它更好地服务于大众。
建设特色蜀文化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能够进一步弘扬优秀蜀文化传统,充分展示特色蜀文化内涵,促进特色蜀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进而促进我省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繁荣与发展。
但就目前来看,我省还不具备建设特色蜀文化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的相关条件。主要是特色蜀文化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缺乏相应的责任主体。在目前行政体制改革逐步深化的背景下,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不适宜作为这样一个责任主体。就省级层面来讲,目前还没有一个企业或单位可以作为建设特色蜀文化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的主体来承担如此重任。如果有这样一个单位愿意作为这样一个责任主体,我们将积极给予支持与鼓励。
作为文化主管部门,对宣传推广我省文化资源的工作和做法我们非常欢迎、竭力支持,我们也愿竭力为广大文化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服务,我们也将积极与旅游等相关部门协商,就建设特色蜀文化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议进行研究,积极向有关单位推荐该项目,促进我省文化与旅游的融合与发展。同时我们也将积极向成都市文化及旅游部门推荐你的建议。
感谢你对我省文化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四川省文化厅
2013年7月22日
联 系 人:刘 传
联系电话:028—86630162
邮政编码:610015
通讯地址:成都市东胜街19号四川省文化厅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文物管理局、
省文化稽查总队、厅领导、有关各处室。
四川省文化厅办公室 2013年7月22日印(共印30份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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