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956号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国家文物局办公厅:
衷心感谢国家文物局长期以来对我省工作的关心支持。现按要求,就王巍等14名代表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大川陕革命根据地革命历史遗址遗迹和文物保护力度的建议》(第6956号)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关于代表所提出第一点建议。2019年11月,四川省文物局、陕西省文物局和重庆市文物局联合在我省巴中市召开了川陕片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座谈会,签署了《川陕片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合作协议》,成立了川陕片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协调小组,建立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开展编制《川陕片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在川陕片区革命文物研究、资源调查、项目实施、展示利用、人才培训等方面紧密合作,共同推进川陕片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共同建设川陕片区红军文化公园。2020年4月29日,重庆市文物局和四川省文物局签署了《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文物保护利用战略合作协议》,将川陕片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作为合作重点,确定共同开展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建立了共享革命文物资源数据库,合作开展川陕苏区红军文化公园建设。四川省已启动《四川省革命文物条例》立法工作,巴中市已出台《巴中市红军文物保护条例》,广元等市(州)已展开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下一步,我省将加快《四川省革命文物保护条例》立法进程,积极推动广元等地方性川陕苏区文物立法;落实四川、陕西、重庆三方协议,建立川陕苏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协调机构,在陕西召开2020年度工作会议;今年完成《川陕片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工作规划》编制并上报国家文物局,推进四川、陕西、重庆三省(市)川陕片区革命文物资源普查,完成《川陕苏区红军文化公园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初稿。
二、关于代表所提出第二点建议。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以来,我省投入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约1.4亿元,主要用于革命文物保护展示,现已完成川陕省委党校旧址修缮、通江红军石刻标语群数字化保护与展示等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项目。下一步,我省将按照《四川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方案》,积极推动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四川段建设,重点推进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整体提升工程;组织川陕片区相关县(市、区)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项目储备和资金申报,完成向国家文物局的革命文物项目立项计划申报;加大革命文物保护宣传力度,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地方性法规建设,推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
三、关于代表所提出第三点建议。目前,川陕革命根据地片区的巴中、广元、达州、南充、绵阳5市现有博物馆近40座,其中革命类博物馆(含纪念馆、陈列馆)20余座。近年来,我省依托区域内已建成的各类博物馆,积极发挥博物馆的收藏、保护、展示、研究、教育等功能。近3年来,先后组织实施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纪念馆、南江县博物馆等馆藏珍贵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指导刘伯坚纪念馆、张爱萍纪念馆、苍溪县红军渡纪念馆、木门会议会址纪念馆等实施展陈提升项目,支持达州市博物馆、营山县博物馆、巴中市巴州区文物局开展革命文物和近现代文物征集。下一步,我省将积极配合编制《川陕苏区红色文化公园规划》;抓好区域内重点博物馆的展陈提升工作,重点指导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纪念馆展陈提升工程,推动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新馆陈列布展;继续支持川陕片区博物馆预防性保护项目实施,加强革命文物征集工作,夯实馆藏文物保护、管理等基础工作。
四、关于代表所提出第四点建议。“十三五”期间,我省共争取中央预算资金1.79亿元,支持叙永县鸡鸣三省石厢子会议旧址等18个红色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2020年已安排省预算内投资1596万元,支持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展示提升项目的建设。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提出的构建“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巩固提升川陕革命根据地区域内脱贫攻坚成果;加大中央预算资金争取力度,特别是加强向国家部委汇报沟通,积极争取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专项资金,为红色旅游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联系单位及电话人:四川省文物局028—8664910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