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599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推进沱江流域综合治理开发的建议》(第659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沱江是长江上游左岸一级支流,是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四川盆地主要河流之一,上连川西,下通川南,其干流流经的成都、资阳、内江、自贡、泸州5市为我省经济较发达地区。加强沱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和防洪减灾、沱江航道开发等对于延伸泸州港腹地范围,促进川南部分地区物资外运具有积极作用。在国务院批复的《长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中明确提出“为修复水生态环境,沱江干线近期应控制新建梯级枢纽,远期待河流水生态环境状况得到根本好转后,再论证比选梯级开发方案,适度开发。通过已建梯级渠化及航道整治,提高干流金堂—泸州段航道等级”,成都金堂至泸州段长496公里,航道等级部分为七级、部分为六级、部分为五级,具备发展成为成都经济区沟通长江黄金水道第二水运通道的潜力。根据《四川省内河水运发展规划》,沱江(金堂—泸州段)496公里航道中,金堂至内江白马镇326公里规划为五级航道,内江白马镇至泸州170公里规划为四级航道,共规划建设26级梯级,已建设14级。
2011年,我省组织开展了沱江水资源调查,编制形成了《沱江(金堂~泸州)水运资源调查研究报告》,报告根据沿江城市运量预测及沱江水环境条件等因素,遵循航道建设宜自下而上的原则,近期先行建设自贡(牛佛)至泸州155公里航道;中远期根据具体情况,适时推进内江天宫堂至自贡(牛佛)段航道建设,在内江天宫堂以下航道建设通畅条件下,将沱江航道建设向上游推进,逐步实现全江达到规划通航标准。同步加快沿江港口总体规划工作,适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和启动港口建设。
目前,沱江(自贡~泸州段)航道升级工程建设已纳入四川省“十三五”内河水运发展规划。按照“政府主导、统一规划、以市为主、市场运作”的重点水运项目建设体制,地方政府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我省将及时指导督促地方政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项目业主,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力争“成熟一个,开工一个”。对于前期工作完成并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将在“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中予以安排。
专此答复。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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