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919号(文化宣传类314号)提案答复的函
你们提出的《关于统筹规划 妥善保护四川省自贡市盐商历史文化遗存的提案》(第391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山松所保护的问题
2012年,胡慎怡堂成功申报成为四川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因受产权归属的限制,当时申报时未能将大山松所(含生活区、生产区等,为居民私有产权)纳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范围。2016年和2017年,我省先后安排文物保护经费170万元用于胡慎怡堂抢险修缮工作。近年来,自贡市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文物保护,将大山松所纳入相应的保护规划和维修范畴,通过采取优先保护的措施进行有效保护。下步工作中,我省将加强与国家文物局的沟通,在今年启动的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中,力争将胡慎怡堂及其大山松所整体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二、关于胡慎怡堂其他遗存保护的问题
对于自流井胡公馆、三多寨胡氏家族宅院等历史遗存,在自贡市即将出台的地方性法规《自贡市井盐历史文化遗迹保护条例》中,拟将其全部纳入并予以有效保护。同时,我省将加强督促和支持,指导当地做好统筹规划,协调推进胡氏家族的文化遗存保护工作。
三、关于盐商文献收集整理的问题
近年来,自贡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多次与胡氏家族后人联系,自贡盐业历史博物馆接收胡家后人捐赠的明代古琴,举办古琴音乐会免费社会展示,开展《胡慎怡堂的历史思考》专题讲座等活动。自贡市贡井区对盐商后人多次进行采访,整理胡氏家族三代五人诗作口述档案十万余字。同时,充分利用已有的自贡市盐业历史博物馆,在现有基础上增加有关盐商历史及文物展览、展示,加强有关盐业历史资源的整合利用,发挥其文化传承作用。下步工作中,我省将继续开展盐业盐商文化遗产专题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出版盐商家族系列丛书。
专此答复。
责任编辑:
刘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