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重点领域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
2013年7月30日上午10点,四川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了四川省重点领域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唐利民、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张明、四川省公安厅副厅长袁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刘功勋作新闻发布,全文如下:
四川省近年来重点改革工作进展及2013年重点改革工作的主要任务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唐利民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标志着改革进入了新的阶段。去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常务副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专题研究改革工作。今年5月,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了7个方面22项要大力推进的改革和5项继续深化的改革。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近期,我省正式印发了2013年重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2013年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今年重点领域的改革任务,标志着全省新一轮改革大幕已经拉开。下面,我对近年来改革工作进展,及2013年重点改革工作任务作简要介绍。
一、重点领域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
近年来,我省按照国家改革部署,结合省情实际,不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着力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有力保障了我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一是积极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梯度试点,为全国提供了经验和示范。2007年,我省在总结前期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将成都市成功申报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并以此为契机,选择了自贡、德阳、广元3个市和17个县(市)开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梯度试点。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试点地区精心组织、先行先试,取得了良好成效。其中一些经验已被国家有关部委认为是带有方向性的重要探索,这些经验包括:城乡一体的规划管理体制;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的体制机制;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城乡一体的市场体制;以村(居)民议事会决策为重点的城乡新型基层治理机制。省十次党代会特别是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召开后,我省统筹城乡实践由梯度试点进入全面推进阶段,各地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转变观念、强化措施,城乡一体化发展呈现良好态势。
二是扎实落实国家改革部署,行政审批、医药卫生和文化体制改革取得丰硕成果。
第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目前,我省已成为全国行政审批事项较少的省份。省市县三级均设立政务服务中心,90%的乡镇(街道)、80%的村(社区)建有便民服务机构,在全国率先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省”的五级政务服务体系。探索实施了以“两集中、两到位”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全面推进并联审批制度和电子政务大厅建设,目前已有17个部门、85个事项纳入并联审批,省市县三级电子政务大厅全面建成运行,网上申报和预审事项的比例全国领先。
第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全民医保制度初步建立,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保障水平和统筹层次进一步提高。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序推进,10个市开展管办分开试点,87个县(市、区)建立了公立医院管理机构,97所公立医院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大力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全省民营医疗机构达到886家,床位数达到6.18万张,居全国前列。
第三,文化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经营性国有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成效显著,文化资源整合力度不断加大。全省60家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阶段性任务全面完成。文化宏观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文化领域的政事、政企分开和管办分离加快推进,新闻出版、广播电视领域实现局台、局社分离;电影行政管理职能在全国率先由文化部门划转到广电部门。
三是立足省情实际,自主实施的扩权强县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第一,扩权强县改革试点扎实推进。2007年以来,我省分两批在59个县(市)实施扩权强县改革试点,涉及除成都、雅安和三州外的16个市。赋予扩权试点县56项市级经济管理权限,落实了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扩权强县试点改革以来,扩权试点县(市)自主发展意识显著增强,主要经济发展指标增速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第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初见成效。2012年,我省正式组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机制创新,在“流程管理”和“电子交易”方面初见成效。“流程管理”打破了行业壁垒,把原分属不同行业独立、封闭完成的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纳入到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按标准流程完成交易,提高了行政效能,促进了“管办分离”。建立健全“天府阳光”电子化交易平台,实现了对公共资源交易全程全方位监管。可以说,我省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改革已走在全国前列。
同时,近年来我省其它领域的改革也按照国家部署有序推进,取得良好成效。
二、攻坚克难,扎实推进2013年重点改革工作
近期省政府印发的2013年重点改革方案和统筹城乡意见分别部署了11项和5项重点改革任务,限于时间关系,我着重介绍以下三个方面的改革。
(一)围绕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一是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第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全省各级政府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清理结果。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逐项编制行政审批流程图、办事指南和操作规则。继续巩固和深化“两集中、两到位”制度。对涉及两个部门以上的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实行并联审批。
第二,稳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按照国家部署,适时研究提出我省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方案。有序推进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调整。
第三,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力争在拓展公共资源交易进场范围、建立健全交易监管制度和省市县三级交易服务体系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二是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按照国家部署,进一步简化水价和销售电价分类,推进工业、商业用水和用电同价,完善煤电联动机制和水电上网价格形成机制,推进大用户直购电和售电侧电力体制改革,逐步扩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范围。推动建立天然气市场化定价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前提下,适时研究制订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用气的阶梯价格指导意见。
三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围绕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大力扶持创新型企业发展,推动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健全四川省技术转移中心平台运行机制,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运用,将评价科研成果、特别是应用型科研成果的主要标准调整到其创造的经济社会价值上来。积极推进科技成果入股,通过股权激励进一步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深化科技与金融结合,促进科技型企业与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效对接,积极引入创业投资、风险投资,不断拓展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
四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按照国家部署,抓紧清理有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法规,细化完善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打破行政垄断和行业垄断,加快实现民间投资的平等准入,综合运用信息发布、财税、信贷、土地出让等手段,推动民间资本有效进入金融、能源、铁路、电信等领域,以扎实有力的举措进一步破除“玻璃门”、“弹簧门”,不断拓展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发展空间。
(二)围绕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深入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
一是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按照国家部署,全面放开大中小城市、小城镇落户限制,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坚持以人口城镇化为核心,切实加快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领域改革,大力推进就业、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向城镇常住人口覆盖,大力推动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有效融入城镇。
二是有序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开展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改革试点,推动建设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加快建立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
三是加快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以城乡社会保险制度衔接并轨为重点,推进我省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探索在全省开展医疗保险的异地就医结算。以人才队伍和基层平台建设为重点,加快建立适应统筹城乡发展要求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今年将在7个市(州)开展试点。推动建立疾病应急救助机制,为身份不明确和无负担能力的患者构建应急救助保障网。
四是稳慎开展用地制度改革。继续支持成都市深化用地制度改革,探索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验,为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促进土地要素在城乡间优化配置积累经验。
五是积极推进农村金融创新。大力支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加快发展,进一步提升县域金融机构覆盖率,积极探索农村金融体制机制创新,力争在破解“三农”融资难题上取得新的突破。
(三)围绕夯实多点多极支撑发展的底部基础,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权事权关系,深化财税体制和扩权强县改革
一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继续完善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进一步理顺政府间分配关系。加快完善转移支付体系,推进转移支付结构调整,不断提高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使用绩效。同时,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健全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体系,认真做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
二是深化扩权强县改革。紧密围绕实施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将深化扩权强县试点与推动百万人口大县发展、做大做强县域经济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清理落实已下放的市级经济管理权限,深入研究拓展放权领域,实施扩权强镇试点,进一步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新闻界的朋友们,四川作为西部内陆省份,依然面临着“人口多、底子薄、不平衡、欠发达”的基本省情,发展中还存在不少突出的困难。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依靠深化改革,加快释放改革红利,持续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当前,四川正处于“4.20”芦山强烈地震和“7.9”特大暴雨洪灾恢复重建的关键时期,我们要在抓好恢复重建、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同时,在更大范围凝聚改革共识,坚定改革决心,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力争继续为全国改革发展提供经验和示范。诚挚地希望大家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四川发展、支持四川改革,与我们一道推动四川经济转型升级、后发赶超,加快谱写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中国梦四川篇章!
谢谢大家。
四川省近年来行政体制改革工作进展及2013年工作推进思路
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张明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
很高兴今天有机会与大家进行交流,根据安排,下面我就四川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一简要介绍。
一、近年来我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的安排部署,我省经过1983年、1995年、2000年、2004年、2009年五次改革,形成了基本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组织架构和职能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但是,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仍存在一些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地方,比如:政府职能转变不够到位、机构设置不够优化、运行机制不够完善、管理制度不够健全,部门之间、部门内设机构之间还存在职责交叉、推诿扯皮、忙闲不均等问题。
党的十八大确立了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目标。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对推进我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作出重大部署。为推动我省“两个跨越”、全面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谱写好“中国梦”四川篇章,必须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着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目前我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进展情况
当前,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中央编办的大力指导下,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我省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各项主要工作进展顺利。主要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有力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完善工作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我省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魏宏省长任组长的省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对改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是提出改革建议方案。研究提出了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工商局、食安办等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管理职责进行整合,重新组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建议方案,经省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
三是研究拟订省食药监局“三定”规定。根据国发〔2013〕18号文件要求,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三定”规定,研究拟订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定”规定。“三定”规定已先后分别报请省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省委编委全体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是加快推进市县两级食药监体制改革。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及时研究草拟了关于改革完善市(州)、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现正按规定程序报审。
(二)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基础工作准备扎实
今年,国务院、省政府先后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对机构职能转变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按照相关会议要求,我省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研究提出了改革的初步思路。在认真学习国家和我省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的主要精神、全面准确把握改革总体要求的基础上,参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结合四川实际,研究提出了省政府及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初步思路。
二是严格机构编制审批。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对改革期间切实加强涉及改革部门(单位)人、财、物的监督管理等问题提出明确要求。
三是广泛开展问卷调查。按照中央有关部门要求,积极做好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问卷调查分析汇总。
(三)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工作有序开展
为使我省成为行政审批项目最少、程序最简、办理最快、费用最低、服务最优的省份之一,我省在深入开展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的同时,启动开展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清理规范工作。
一是理清工作思路。深入学习省政府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等政策性文件以及国务院、省政府机构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定义、范围、原则等进行了深入研究探讨,收集整理了有关情况,为我省清理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是细化工作措施。按要求研究拟订了工作方案、具体办法,明确了清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基本原则、工作要求以及清理范围、审核标准等具体操作规则,有力地促进了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扎实开展项目初审。及时掌握跟踪工作进展情况,深入分析清理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积极做好初步审核工作,突出重点,分批推进。目前,已完成省安监局、省粮食局、省人防办等20多个部门(单位)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初审工作。
(四)为实施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和壮大县域经济提供政策支撑
按照推进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统筹城乡发展和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等战略部署,为了促进全省各类产业园区的健康快速发展,经认真调研,充分听取意见,研究出台了《四川省产业园区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并草拟了促进我省产业园区发展的激励机制相关指标体系;在巩固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成果、认真总结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全省百镇建设发展的意见,拟结合全省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总体安排,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三、我省下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省将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大局和重大战略部署,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组织实施好省、市(州)、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调整的有关工作。
二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适时研究提出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方案,深入推行大部门体制改革。
三是采取分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切实做好省级部门(单位)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审核工作,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职责边界,确保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
四是加快推进全省产业园区和百镇建设发展涉及的体制机制创新工作,强化保障服务,抓好督促协调,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最后,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谢谢大家!
四川省户籍制度改革2013年推进思路及工作举措
四川省公安厅副厅长 袁刚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
按照此次新闻发布会安排,下面,我就我省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情况作一简要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全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引导农村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推进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省公安厅深入调研,强化顶层设计,细化政策措施,于5月31日制订出台了《关于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改进户政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全面启动了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
一、改革户籍制度,放开放宽落户条件
在此次户籍制度改革中,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全面放宽城镇落户入户条件,除成都市和民族地区外,全面放开全省大中小城市、小城镇落户限制条件,吸引和鼓励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一是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农村居民申请转为城镇居民的,只要本人在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及亲属,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城镇居民户口;二是大城市(不含成都市)落户,只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城镇居民户口。三是成都市作为特大城市,户籍制度改革需稳妥推进,政策暂不做大的调整;同时,给予民族地区一定的自主权,民族地区可以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订本地的城镇落户政策。
二、加强政策引导,突出“三类重点群体”
在此次户籍制度改革中,我们突出三类重点群体,作为率先转户的主要对象,鼓励和带动其他农村人口转户进城。
一是鼓励已脱离农业生产的农村居民入户城镇。本着自愿原则,引导已脱离农业生产并在城镇工作生活、但户籍在农村的群众将其本人和亲属户籍迁移到实际居住地城镇落户;因各种顾虑不愿举家迁移的,鼓励其先迁移部分家庭成员户籍。把已在城镇工作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城中村居民、农村籍大中专学生、农村籍退役士兵作为率先转户的主要对象,带动其他农村居民转户进城,使具备条件的农村居民都能自愿转户为城镇居民。
二是鼓励失地农村居民入户城镇。在本地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对因城市建设需要,已被征用土地未转户人员、已无集体土地的农村居民,可登记为城镇居民。对仍有少量耕地的农村居民,本人自愿申请,可登记为城镇居民。
三是推进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地居民就地转移为城镇居民。对农村因经济发展等原因,自然汇集形成的非行政建制集镇,或因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建房的农村居民集中居住的农村新型社区、院落等居住地,可根据当地群众意愿,在集中居住地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
三、加快立法进程,强化流动人口管理
在合理调整政策,放宽农业人口进城落户条件的同时,也要保障不符合落户条件的大量进城务工人员(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为此,我们将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推动流动人口管理立法。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省公安厅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已完成了《四川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代拟稿)》的起草修改等工作,目前,我们正与有关部门协调,争取尽快纳入省政府立法计划,审议通过后以政府令形式下发执行,为流动人口管理和推行居住证制度提供法律支撑。
二是推行居住证制度。目前,全省只有成都实行了居住证制度。从成都市的情况看,居住证在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效果不错,社会反响良好。下一步,我们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户籍与居住证相互补充、有效衔接的实有人口管理制度,确保办理了居住证的群众在就业、医疗、社保、住房、计生、子女就学等方面与城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吸引流动人口主动登记办证并融入城镇。
三是推进流动人口管理信息化。为推进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提高服务管理效率,按照省政府的相关要求,要搭建省级流动人口综合信息平台,并逐步整合公安、计生、民政、住建等部门信息资源,全面精确掌握全省城镇实有人口的情况。目前,省公安厅已制定省级流动人口综合信息平台初步方案,近期我们将开展技术论证,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报省发改委,争取正式立项。
内容发布完毕,谢谢大家!
四川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进展及2013年改革推进重点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刘功勋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省人社厅,向大家长期以来对我省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将四川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展情况和今年的工作重点向大家作一简要介绍。
一、我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展情况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对加快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紧紧围绕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着力提升社会保险公共服务能力,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一)加快推进制度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按照国家总体部署,我省加快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等制度先后建立并全面实施;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实现跨地区转移、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顺畅转移;制定实施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实现了由单位和家庭保障向社会保障、由覆盖城镇职工向覆盖城乡居民、由单一保障向多层次保障的根本性转变。今年上半年,我们认真落实“两化”互动、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制定了促进新型城镇化、统筹城乡社会保障的一系列政策,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管理整合。为支持“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我们制定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特殊政策,对受灾企业和群众给予扶持。
(二)积极扩大参保范围,覆盖人群更加广泛。省政府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纳入“民生工程”目标考核体系,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切实加大扩面征缴工作力度,着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集中解决了一批重大历史遗留问题,69万名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返城老知青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0多万名未参保的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8万名企业未参保“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截止今年6月末,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1511.89万人、2884万人、2433.02万人、578.49万人、676万人和661.83万人,比“十一五”末分别增长344.3万人、2206.39万人、369.92万人、108.68万人、92.2万人、177.6万人。
(三)连续调整待遇标准,保障水平稳步提高。连续9年为企业退休人员和工伤人员提高社会保险待遇。今年6月,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1530元,同口径比较,比“十一五”末增长了401元/月,预计今年全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规模将达到1031.6亿元,比2010年增加486.25亿元,增长89.2%;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19.3万元、11.3万元,比2010年分别增长5.1万元和3万元,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6.1%、71.6%。为全省领取失业保险人员发放一次性价格临时补贴。同时,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待遇水平也得到持续提高。
(四)不断增大基金规模,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今年1-6月,全省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累计结余分别达到707.3亿元和2441.98亿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87.53亿元和405.84亿元。同时,我们进一步健全社保基金内控制度,强化审计稽核,完善财务管理,社保基金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确保了基金的安全完整。
(五)着力健全服务体系,经办能力不断提升。形成了以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主干、以银行及各类定点服务机构为依托、以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为基础的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组织体系和服务网络,并逐步向乡镇、村(社区)延伸。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95%的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统筹地区内全部实现医疗保险费用即时结算。建立了省、市、县三级社会保险信息网络,开发了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业务系统并实现省级管理,制作发行社会保障卡1806.7万张。
二、今年的工作重点
(一)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整合。在总结各地新农保和城居保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基金筹集模式、参保缴费档次、待遇保障水平“三统一”的原则,整合我省现行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逐步实现基金省级管理。按照归口管理、整合资源、政策并轨“三步走”的原则,积极推进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
(二)加大扩面征缴力度。继续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参保为重点,充分运用《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手段,提高扩面征缴质量,维护劳动者权益,逐步解决参保人口供养失衡问题。同时,加大清欠力度,确保基金“应收尽收”。
(三)完善待遇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建立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水平,不断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医保筹资机制,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研究筹资水平、缴费年限与待遇相挂钩的办法,鼓励和引导连续不间断参保。
(四)稳步推进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督促今年确定的7个试点市(州),抓紧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尽快组织实施。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待遇水平,逐步减轻大病人员医疗负担。规范与商保公司的合作行为,做好招投标管理、合同条款确定、信息交换、结算平台衔接等关键环节工作。
(五)着力强化医疗服务监管。依法加大对欺诈骗保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完善定点服务协议管理,探索将监管由医疗机构延伸到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具体办法。加快付费方式改革,完善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标准,促进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完善医保监控系统,努力实现对住院、大病门诊医疗费用、重点人员的大额医疗费用的实时监控。
(六)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按照“先保后征”、“有征必保”原则,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建立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监控督查和专项信息统计制度,制定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业务规程,确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权益和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完整。
(七)切实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建立完善与统筹城乡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和服务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层平台建设,着力构建省市县乡四级联网、方便快捷的经办信息网络,为参保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加快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