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单位名单公示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省依法治省办、省政府法制办联合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通过自愿申报、组织推荐、初审初评程序,现将拟确定为“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单位”的1217个单位名单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5年3月13日至2015年3月19日,公示期7天。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名单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向省政府法制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86606973,86605971
通讯地址:成都市督院街70号省政府法制办依法行政指导处(邮编:610016)
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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