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行政应诉培训会在德阳召开
2015年4月9日,全省行政应诉培训会在德阳召开,省级部门法制机构和市(州)政府法制办有关同志参加了本次培训会。
省法制办副主任彭矛同志指出,大家要充分认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促进政府依法转变职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于如何做好当前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彭矛同志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要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二是要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三是要努力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效能;四是要着力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
行政复议应诉处处长胡科建同志分析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为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理清了思路、指明了方向;省律师协会会长刘守民同志详细介绍了行政应诉技巧及礼仪常识,增强了参训人员依法应诉意识和能力;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梁咏蜀同志生动讲解了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的若干重大变化,重点解读了修改后受案范围扩大、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复议机关成为共同被告等问题,使参训人员对新法有了更加系统和全面的认识。
参训人员均感到本次培训受益匪浅,表示今后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履行复议应诉职责,努力开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