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4

四川省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计划征求意见情况

  • 2015年03月10日 11时10分
  • 来源: 省法制办
  • 【字体:
  •   征求意见概况

      2014年9月11日,省政府法制办委托四川日报、省政府网站发布了《公开征集2015年立法项目公告》,同时向省级部门发出了申报立法项目的通知,征集立法项目截止日期为2014年10月15日。

      2014年11月21日至28日,省政府法制办将各方面提出的立法项目建议在四川省政府网站、四川日报网予以登载,请社会各界对所有的立法项目进行投票。

      在2014年11月27日召开的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会议上,省政府法制办将《四川省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计划(征求意见稿)》发送参会的省政府法律顾问征求意见。

      2014年12月10日,省政府法制办将《四川省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计划(征求意见稿)》发送省政协社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征求政协委员意见,意见回复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15日。

      2014年12月22日,省政府法制办与省人大法制委、法工委就《四川省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计划(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会商协调。

      意见采纳情况

      27位公民和3个单位共提出了30条立法建议,建议中的7件立法条件比较成熟的项目纳入了《四川省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计划》,包括修改《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制定《四川省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修改《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制定《四川省多元化纠纷解决促进条例》等。

      网上投票中得票较多的立法项目基本上都纳入了《四川省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计划》,包括《四川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条例》、《四川省职业病防治办法》、《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四川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管理办法》、《四川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

      省政府法律顾问认为急需立法的项目共有18件,已经全部纳入了《四川省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计划》,除与网上投票结果重合的立法项目外,还有《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正)》、《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条例》、《四川省信息化条例》、《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修订)》、《四川省就业促进条例》、《四川省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办法》、《四川省环境污染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修订)》等。

      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认为急需立法的项目共有10件,全部纳入了《四川省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计划》,除与网上投票结果和省政府法律顾问投票重合项目外,还有《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四川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等。

      省人大法制委、法工委对《四川省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计划(征求意见稿)》无不同意见。对省人大法工委新提出需要省政府动议的修改废止的地方性法规项目,省政府根据工作实际作了安排。

      公民提出的立法项目建议中,有10项属于法律法规执行中的具体问题,其余13项因立法资源有限、与现行有效的法律有冲突,或需要上位法明确立法方向等原因,立法条件尚不具备,我们已经把这些项目纳入了地方立法选题建议数据库。

      省级部门提出的立法项目建议中,有20多项需要进一步调研论证,未列入《四川省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计划》。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5年2月15日印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计划》(川办发〔2015〕17号),其中共有84件立法项目,包括当年应当完成的项目36件,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项目14件,调研论证项目34件。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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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计划征求意见情况

  • 2015年03月10日 11时10分
  • 来源: 省法制办
  •   征求意见概况

      2014年9月11日,省政府法制办委托四川日报、省政府网站发布了《公开征集2015年立法项目公告》,同时向省级部门发出了申报立法项目的通知,征集立法项目截止日期为2014年10月15日。

      2014年11月21日至28日,省政府法制办将各方面提出的立法项目建议在四川省政府网站、四川日报网予以登载,请社会各界对所有的立法项目进行投票。

      在2014年11月27日召开的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会议上,省政府法制办将《四川省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计划(征求意见稿)》发送参会的省政府法律顾问征求意见。

      2014年12月10日,省政府法制办将《四川省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计划(征求意见稿)》发送省政协社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征求政协委员意见,意见回复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15日。

      2014年12月22日,省政府法制办与省人大法制委、法工委就《四川省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计划(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会商协调。

      意见采纳情况

      27位公民和3个单位共提出了30条立法建议,建议中的7件立法条件比较成熟的项目纳入了《四川省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计划》,包括修改《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制定《四川省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修改《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制定《四川省多元化纠纷解决促进条例》等。

      网上投票中得票较多的立法项目基本上都纳入了《四川省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计划》,包括《四川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条例》、《四川省职业病防治办法》、《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四川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管理办法》、《四川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

      省政府法律顾问认为急需立法的项目共有18件,已经全部纳入了《四川省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计划》,除与网上投票结果重合的立法项目外,还有《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正)》、《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条例》、《四川省信息化条例》、《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修订)》、《四川省就业促进条例》、《四川省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办法》、《四川省环境污染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修订)》等。

      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认为急需立法的项目共有10件,全部纳入了《四川省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计划》,除与网上投票结果和省政府法律顾问投票重合项目外,还有《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四川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等。

      省人大法制委、法工委对《四川省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计划(征求意见稿)》无不同意见。对省人大法工委新提出需要省政府动议的修改废止的地方性法规项目,省政府根据工作实际作了安排。

      公民提出的立法项目建议中,有10项属于法律法规执行中的具体问题,其余13项因立法资源有限、与现行有效的法律有冲突,或需要上位法明确立法方向等原因,立法条件尚不具备,我们已经把这些项目纳入了地方立法选题建议数据库。

      省级部门提出的立法项目建议中,有20多项需要进一步调研论证,未列入《四川省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计划》。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5年2月15日印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计划》(川办发〔2015〕17号),其中共有84件立法项目,包括当年应当完成的项目36件,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项目14件,调研论证项目34件。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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