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建立行政审判与政府法制工作协调交流机制
一是信息交流与共享制度。及时通报、交流行政审判与政府法制工作动态及热点情况和问题。二是案件协调制度。对重大、复杂的行政案件,双方相互配合,做好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三是学习调研制度。共同研究法律、法规适用问题和行政审判、行政执法疑难问题。四是司法建议报送与反馈制度。市中院在行政案件审理中,对发现的执法问题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同时抄送市法制办,由市法制办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及时向市中院反馈司法建议书处理情况。五是联席会制度。双方每半年轮流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研究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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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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