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习《防震减灾法》
5月2日,省政府召开第8次常务会议,这是4.20芦山地震后省政府召开的第一次常务会。会前,省政府组成人员和省直部门主要领导集体学习了《防震减灾法》。学法活动由魏宏省长主持。
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渝田作了《防震减灾法的主要内容》的学习讲座。他认为,防震减灾法是一部规范全社会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活动的基本法律,对于规范防震减灾活动,指导灾后重建,增强救援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提高防震减灾水平意义重大。
讲座从五个方面对防震减灾法的主要内容作了介绍。一是强化了防震减灾规划的地位和作用;二是完善了地震监测预报的有关规定;三是明确了防震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四是完善了地震应急救援机制;五是对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作了明确规定。
张渝田在结束时说,5.12汶川地震后,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制定和修订了一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对地震灾害现场清理保护,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灾区城镇受损房屋的建筑安全鉴定、修复、加固和拆除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总体来说,我省抗震救灾的法规体系已经比较完备,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关键是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