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律援助条例二审前公开征求意见
《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二审征求意见稿分为总则、法律援助范围与形式、法律援助申请与审查、法律援助实施、法律责任、附则六章,对法律援助人员的界定、政府职责等作了明确规定,并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将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侵权的相关弱势群体纳入援助。因见义勇为、社会公益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请求以及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工商赔偿等特殊情形,也在法律援助范围之内。
社会公众可在2013年11月10日前登录四川人大网提出意见,或将意见寄送四川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成都市中南大街1号,邮编:610041,信封上请注明“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征集意见”),或将电子文档发送至srdnsw@126.com。 (记者 熊润频 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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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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