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开篇

  • 2012年12月20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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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张渝田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许多新思想、新目标、新任务和新要求,指引我们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继续前进。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党中央在治国理政上的一个重要取向,就是在如何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民族伟大复兴,使国家长治久安的理念和路径上,越来越重视发挥法治的重要作用。十八大报告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让依法治国的旗帜更加高扬,依法治国的部署更加系统周密,依法治国的要求更加具体明确。这是党中央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不断探索、正反两方面比较、全面科学总结的伟大成果,表明了我们的党执政水平不断提高,执政方式日益成熟。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发挥全局性、基础性作用

      在总体布局上,十八大报告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个方面作为一个整体来统筹安排和协调推进。强调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使法治在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相互联系、相互贯通,发挥全局性、基础性的作用。

      在执政理念上,十八大报告更加突出“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坚持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更好保障人民权益,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更加突出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强调“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要求“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这必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鲜明党执政的合法性,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在法治目标任务上,十八大报告提出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提出了要“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在推进法治的保障措施上,把政治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改革“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重申了党与法的关系,再次强调了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徇私枉法。强调“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在法治的内涵化表述上,十八大报告反复强调了制度的作用,提出了用制度管权管事和管人,强调了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强调了公开公平公正,让人民监督权力,等等。

      十八大报告的这些重要内容,是对宪法精神和宪政制度的再次宣示,维护了宪法权威、弘扬了法治决心,必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依法治国的强大动力。

      “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全面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

      党的十八大着眼于“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不断扩大人民民主,提出到2020年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

      “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五位一体全面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行政权在国家公权力中对社会的影响最广泛、最积极、最直接,对权利的影响最大,行政机关能不能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和民主决策,能不能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切实防止权力的滥用,真正服务于人民,是政府自身建设的基本问题,是政府公信力的根本问题。在我们这样一个“官本位”意识较重的国家,一个行政权力强势的国家,政府的依法行政搞好了,对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将产生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为了实现好人民的主体地位,保证好人民当家作主,真正实现让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必须让行政权力受到有效地制约和监督,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于人民。只有建设法治政府,才能使我们的政府成为服务政府、民生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有限政府和清廉政府。因此,法治政府是小康社会建设必不可少的内容。没有基本建成的法治政府,就不会有全面的小康社会。

      “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的继续和深化。在中国建成法治政府,没有现成的模式用以仿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认真总结我国革命与建设正反两个方面经验教训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作出的必然选择。前些年,我们的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走在了前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由于政治体制方面的改革相对滞后,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还存在着许多不适应的问题。十八大指出:“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较多。”《纲要》的出台,是党中央国务院致力于探索有效推进依法行政的标志性举措。《纲要》确立的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规定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纲要》的许多规定落实得还不够理想,远远不能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更高要求。在经济有了较大发展的今天,我们应当用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效的举措,在《纲要》的基础上,按照十八大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加快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步伐。

      “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国家管理体制“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几代中央领导集体一以贯之的接力探索,我们已经找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我们要坚定不移地继续走下去。十八大报告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2010年,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强调,依法行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虽然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仍然是一个阶段性的目标,法治国家的形成还需要更长的时间,但法治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必然越来越固化为国家更加成熟和更加定型的管理体制之中。

      “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按照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间表,法治政府建设的速度必须要有一个大的提升。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实现这目标任务十分艰巨繁重,要从根本上解决依法行政的许多重要问题还有很多困难障碍。我们不是在行政法制已经完备,体制机制已经转变,领导和管理方式已经调整,司法的权威已经树立,相关标准已经拟定等的基础上来建设法治政府的,而是与很多重要条件的具备同时进行的,互相促进,甚至互为条件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建设法治政府,必须要有更多的智慧,下更大的决心。

    责任编辑: 暴雨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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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迎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开篇

  • 2012年12月20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法制办
  • 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张渝田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许多新思想、新目标、新任务和新要求,指引我们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继续前进。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党中央在治国理政上的一个重要取向,就是在如何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民族伟大复兴,使国家长治久安的理念和路径上,越来越重视发挥法治的重要作用。十八大报告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让依法治国的旗帜更加高扬,依法治国的部署更加系统周密,依法治国的要求更加具体明确。这是党中央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不断探索、正反两方面比较、全面科学总结的伟大成果,表明了我们的党执政水平不断提高,执政方式日益成熟。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发挥全局性、基础性作用

      在总体布局上,十八大报告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个方面作为一个整体来统筹安排和协调推进。强调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使法治在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相互联系、相互贯通,发挥全局性、基础性的作用。

      在执政理念上,十八大报告更加突出“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坚持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更好保障人民权益,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更加突出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强调“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要求“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这必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鲜明党执政的合法性,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在法治目标任务上,十八大报告提出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提出了要“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在推进法治的保障措施上,把政治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改革“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重申了党与法的关系,再次强调了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徇私枉法。强调“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在法治的内涵化表述上,十八大报告反复强调了制度的作用,提出了用制度管权管事和管人,强调了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强调了公开公平公正,让人民监督权力,等等。

      十八大报告的这些重要内容,是对宪法精神和宪政制度的再次宣示,维护了宪法权威、弘扬了法治决心,必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依法治国的强大动力。

      “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全面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

      党的十八大着眼于“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不断扩大人民民主,提出到2020年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

      “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五位一体全面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行政权在国家公权力中对社会的影响最广泛、最积极、最直接,对权利的影响最大,行政机关能不能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和民主决策,能不能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切实防止权力的滥用,真正服务于人民,是政府自身建设的基本问题,是政府公信力的根本问题。在我们这样一个“官本位”意识较重的国家,一个行政权力强势的国家,政府的依法行政搞好了,对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将产生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为了实现好人民的主体地位,保证好人民当家作主,真正实现让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必须让行政权力受到有效地制约和监督,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于人民。只有建设法治政府,才能使我们的政府成为服务政府、民生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有限政府和清廉政府。因此,法治政府是小康社会建设必不可少的内容。没有基本建成的法治政府,就不会有全面的小康社会。

      “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的继续和深化。在中国建成法治政府,没有现成的模式用以仿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认真总结我国革命与建设正反两个方面经验教训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作出的必然选择。前些年,我们的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走在了前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由于政治体制方面的改革相对滞后,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还存在着许多不适应的问题。十八大指出:“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较多。”《纲要》的出台,是党中央国务院致力于探索有效推进依法行政的标志性举措。《纲要》确立的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规定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纲要》的许多规定落实得还不够理想,远远不能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更高要求。在经济有了较大发展的今天,我们应当用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效的举措,在《纲要》的基础上,按照十八大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加快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步伐。

      “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国家管理体制“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几代中央领导集体一以贯之的接力探索,我们已经找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我们要坚定不移地继续走下去。十八大报告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2010年,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强调,依法行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虽然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仍然是一个阶段性的目标,法治国家的形成还需要更长的时间,但法治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必然越来越固化为国家更加成熟和更加定型的管理体制之中。

      “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按照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间表,法治政府建设的速度必须要有一个大的提升。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实现这目标任务十分艰巨繁重,要从根本上解决依法行政的许多重要问题还有很多困难障碍。我们不是在行政法制已经完备,体制机制已经转变,领导和管理方式已经调整,司法的权威已经树立,相关标准已经拟定等的基础上来建设法治政府的,而是与很多重要条件的具备同时进行的,互相促进,甚至互为条件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建设法治政府,必须要有更多的智慧,下更大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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