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省级有关部门(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加强和改善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重要改革。2016年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明确提出,今年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都要拿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工作实施细则。省政府明确要求全面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认真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100号)要求,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在集中清理核实基础上形成《省级有关部门(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经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领导同志同意,现予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对应统一清理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加快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工作实施细则。省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在门户网站上尽快公开本部门(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省政府推进职能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
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开展市场监管执法,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单位)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争取2017年实现全覆盖,着力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省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下级部门的督促指导,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创新“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将抽查结果及时录入行权平台,推动信息互通共享。积极探索开展联合联动抽查,研究完善配套政策,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健全“双随机”与社会信息体系衔接机制,推动形成监管合力。
四川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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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有关部门(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