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2015年05月04日 10时26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字体:
  • 川办发〔2015〕40号
    (已失效)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其促进依法行政、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要把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听取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同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公开工作。要加强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和政府公报等工作,并在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要加大培训力度,健全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二、明确工作职责,协同推进工作开展

      按照《通知》要求,根据业务分工,对我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见附件)。各牵头单位要按照“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的原则,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对接,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按时汇总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牵头单位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及时向牵头单位反馈工作进展情况。省政府网站(WWW.SC.GOV.CN)将开设“2015年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报送相关信息,切实做好专栏内容建设的保障工作。各市(州)和省直相关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专栏或专题,并将专栏或专题网址报送省政府信息公开办。

      三、强化督促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分解细化方案,做好工作进度安排,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工作扎实开展。各市(州)、各牵头单位于7月30日前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报省政府办公厅。各市(州)、各部门要在12月10日前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要点落实情况将作为市(州)政府依法行政和省政府部门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

      附件:2015年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4月29日



    附件下载:

    川办发40号附件

    责任编辑: 刘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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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2015年05月04日 10时26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川办发〔2015〕40号
    (已失效)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其促进依法行政、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要把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听取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同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公开工作。要加强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和政府公报等工作,并在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要加大培训力度,健全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二、明确工作职责,协同推进工作开展

      按照《通知》要求,根据业务分工,对我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见附件)。各牵头单位要按照“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的原则,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对接,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按时汇总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牵头单位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及时向牵头单位反馈工作进展情况。省政府网站(WWW.SC.GOV.CN)将开设“2015年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报送相关信息,切实做好专栏内容建设的保障工作。各市(州)和省直相关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专栏或专题,并将专栏或专题网址报送省政府信息公开办。

      三、强化督促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分解细化方案,做好工作进度安排,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工作扎实开展。各市(州)、各牵头单位于7月30日前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报省政府办公厅。各市(州)、各部门要在12月10日前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要点落实情况将作为市(州)政府依法行政和省政府部门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

      附件:2015年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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