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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四川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的决定
2015年05月26日 09时47分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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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令
第293号
经2015年5月1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四川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停止施行。
省长 魏宏
2015年5月21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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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四川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的决定
关于废止《四川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的决定
2015年05月26日 09时47分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
第293号
经2015年5月1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四川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停止施行。
省长 魏宏
201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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