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川办发〔2014〕3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促进我省地理信息产业加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2号),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一)健全地理信息管理体制,完善产业体系,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形成涵盖装备制造、软件研发、系统集成和地理信息获取、处理、应用、服务的完整产业链,建立地理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培育10—20家龙头企业,建成1个国家级地理信息产业示范园区。到2020年,地理信息产业应用领域更为广泛,成为地理信息产业强省,产业总产值达到300亿元,带动相关产业产值突破3000亿元,成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发展重点
(二)大力发展北斗卫星导航定位与位置服务。完善现代测绘基准基础设施,推进北斗卫星导航的社会化应用,以国家统一多模连续运行基准网站为基础,建成我省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基础平台,提升卫星定位系统综合服务能力。大力开发基于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及位置服务的软件平台和网络地图等相关产品,增强位置服务能力。推动北斗导航定位及位置服务与通信网、互联网、物联网融合发展,促进北斗导航与位置服务在智慧旅游、智能交通、物流监控、电子商务等涉及民生领域的广泛应用,培育地理信息消费市场。
(三)加快提升航天航空遥感数据获取和处理能力。建立全国领先的全天候新型多源航空航天遥感技术体系,加强雷达影像、微波遥感等技术研究,突破西南地区遥感影像获取困难的瓶颈,提高遥感影像数据获取、处理及开发应用能力与水平。研究建设以轻型飞机和无人机为平台的低空数码影像获取和处理系统、航空三维实景影像获取和处理系统、地面静态和移动三维可量测地面实景影像获取和处理系统,推动建立省级遥感影像数据处理中心和技术开发应用产业示范基地。
(四)积极推动地理信息技术装备制造业发展。加强产、学、研、用结合,引进和培育一批地理信息技术装备制造企业,加强地理信息技术装备研发。重点发展航摄低空飞行器、航摄相机、高性能传感器、北斗卫星接收机、雷达系统、导航仪、自动监测仪器等技术装备,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装备。
(五)拓宽地理信息应用服务领域。结合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发展,推动传统测绘服务业转型升级,强化地理信息服务在空间规划、资源调查、工程项目、经济建设、防灾减灾、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基础保障作用。加快推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应用,面向政府管理、企业运营、群众生活等不同层面,推进智慧城市、现代农业、城乡统筹、新型城镇化、产权管理、交通物流、地下空间规划与管理等方面的广泛应用。加快“天地图·四川”推广应用,创新地图表现形式,繁荣地图市场,开发以地理信息为核心内容的新型文化产品,刺激大众消费增长。
(六)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加强西部地理信息科技产业园建设,重点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园区信息网络、质量检测、仪器检定、软件测评、技术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以及产学研合作和孵化器等科技创新平台,完善园区整体服务功能。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园区和国家级地理信息科技产业示范园区。引导地理信息企业加快集聚,推动产业集群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充分发挥园区对全省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三、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七)丰富地理信息数据资源。加强基础测绘、地理国情监测等地理信息资源获取,全面提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覆盖率,为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提供基础性数据资源保障。加快推进军地测绘深度融合发展,保障国防建设需要。
(八)建立地理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加强全省航空航天遥感影像资源获取、处理和分发服务统一管理,确保地理信息基础数据的安全性、权威性和现势性。建立适应产业发展的地理信息交换共享机制,明确共享内容、方式和责任,推进地理信息标准化建设,高效利用资源。搭建省、市地理空间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研究完善四川省地理空间信息交换机制,有效整合各部门地理信息资源,促进地理信息网络化服务和社会化应用。进一步完善全省地理信息资源目录系统建设和推广应用,创新地理信息产品形态与交易模式,依法推动地理信息资源更大范围的应用。
(九)推进地理信息技术创新。加大对地理信息技术创新的政策引导,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协同创新体系,着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地理信息技术。组织实施产业重点领域创新发展工程,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地理信息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产业技术研究院,大力研发地理信息软件平台和系统集成产品。支持和引导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建防灾减灾、国情监测、导航定位、应急保障、现代农村地理信息服务等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技术研发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加快科技创新成果孵化、转化和产业化,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政府、高校和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机制,实施地理信息产业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支持省内高校、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地理信息产业人才需求完善专业学科设置,支持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加大地理信息及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在企业设立学生实习基地。加大地理信息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选拔力度,培养一批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技术能手。全面落实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支持地理信息高级人才申报千人计划、百人计划、创新团队等各类人才工程。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地理信息职业技能考评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推进注册测绘师制度实施。加强市县级测绘地理信息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四、加强财税金融支持
(十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公益性地理信息产品生产的投入力度,鼓励政府部门地理信息及其技术服务外包。将地理信息产业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发展规划,统筹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等专项资金,大力支持企业技术自主创新和产业化。
(十二)实施税收激励政策。相关部门要结合地理信息产业特点,积极指导地理信息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针对地理信息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采用符合行业特点的所得税征收方式。地理信息企业销售自主开发、生产、出版的地理信息产品,符合软件产品范围和认定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国家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园内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地理信息企业按规定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十三)加大融资信贷支持。引导和鼓励创投资金进入地理信息产业,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引导金融投资机构设立地理信息产业基金或并购基金,投资地理信息企业。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地理信息产业,支持地理信息企业上市融资,培育具有竞争优势的地理信息企业进入全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等融资产品,多渠道筹措发展资金。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地理信息及相关企业,积极拓宽抵质押品范围,加大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扶持力度,鼓励其为地理信息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
五、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十四)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健全适应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数据获取、数据处理、交换共享、应用服务、技术标准、产权保护、信息安全、质量管理、市场管理等政策法规。适时修订《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加快制定《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地理空间信息交换共享管理办法》等规章,编制产业发展规划。规范地理信息企业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规范公益性事业单位和经营性事业单位市场准入。完善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促进地理信息开发应用。
(十五)扶持地理信息企业发展。引进和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掌握核心技术、引领作用强的地理信息产业龙头骨干企业,支持国内外知名地理信息企业在我省设立研发中心、地区总部等机构。鼓励地理信息企业联合、重组,优化资源配置。依托地理信息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特色鲜明的地理信息应用服务示范基地,扶持地理信息技术服务和产品研发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地理信息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十六)强化市场秩序和成果安全监管。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完善监管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测绘地理信息市场和安全监管。依法加大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合同的履约监管,维护有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查处非法获取、处理、提供、应用地理信息数据和非法出版等行为,严厉打击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维护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要牵头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服务管理,相关部门要形成整体合力,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落实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健全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体制,强化管理职责,支持和促进地理信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