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扶贫移民局甘孜州九龙县及泸州等4市4村2014年彝家新寨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办函〔2014〕31号
(已失效)
甘孜州、泸州市、雅安市、攀枝花市、宜宾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省扶贫移民局《甘孜州九龙县及泸州等4市4村2014年彝家新寨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为确保《方案》顺利实施,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明确职责,细化方案
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指导相关县编制年度具体实施方案并督促落实,细化工作任务,把握建设时序,完善监督考核,确保彝家新寨建设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管理,取得实效
相关市(州)、县人民政府应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小凉山综合扶贫开发彝家新寨建设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11〕22号)相关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新建、改建住房资金补助标准,加强项目立项、审批、实施、验收、使用管护等环节管理,做到手续齐备。严格执行《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实施办法》,实行专款专用,专户、专账、专门核算和绩效考核,不得擅自改变《方案》项目资金用途与范围,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对存在擅自改变《方案》内容,不认真履行公告公示程序,违规、违法使用资金等行为的责任单位要予以通报,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瞄准贫困户
相关市(州)、县人民政府应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突出强调彝家新寨建设是针对贫困户的特惠政策。积极动员贫困群众,激发其改变贫困现状的热情和决心,最大限度地将贫困户纳入建设范围,让贫困户能建房、建好房。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尊重群众意愿,赋予群众参与、管理、监督权力,形成强大合力,确保彝家新寨建设取得实效。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2月28日
甘孜州九龙县及泸州等4市4村2014年彝家新寨建设实施方案
省扶贫移民局
为做好甘孜州九龙县和泸州等4市4村2014年彝家新寨建设试点工作,根据《四川省大小凉山综合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制定〈大小凉山综合扶贫开发2014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凉综扶办〔2013〕9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任务
建设任务涉及甘孜州九龙县21个村和泸州市叙永县水潦乡高坪村(以下简称“高坪村”)、雅安市石棉县安顺乡新场村(以下简称“新场村”)、攀枝花市米易县麻陇乡新田村(以下简称“新田村”)、宜宾市屏山县清平乡民族村(以下简称“民族村”),共25个村2172户。
(一)住房建设。1.住房建设2172户,其中九龙县1605户、高坪村278户、新场村116户、新田村87户、民族村86户。2.四件套2172套,其中甘孜州九龙县1605套、高坪村278套、新场村116套、新田村87套、民族村86套。
(二)基础设施建设。1.完善25个彝家新寨公共服务设施和村内道路。2.解决安全饮水1155人,其中新田村759人、民族村396人。3.入户用电2172户,其中甘孜州九龙县1605户、高坪村278户、新场村116户、新田村87户、民族村86户。4.农村沼气146口,其中甘孜州九龙县100口、民族村46口。
(三)环境建设。1.建设垃圾处理池、公共排污设施各25个(项目资金由地方从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2.农户环境绿化2172户,其中甘孜州九龙县1605户、高坪村278户、新场村116户、新田村87户、民族村86户。
(四)社会建设。1.村卫生室11个。2.公益、商贸场所25个。3.社区书屋7个。
(五)产业发展。1.种植业998户,其中甘孜州九龙县800户、高坪村150户、新场村24户、民族村24户。2.养殖业898户,其中甘孜州九龙县700户、高坪村128户、新场村35户、民族村35户。3.林果业276户,其中甘孜州九龙县105户、新场村57户、新田村87户、民族村27户。
二、投资计划
计划总投入23078.85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资金9149.216万元,市、县级资金3477.4万元,农户自筹资金10452.2345万元。
(一)住房建设。计划总投资15913.6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资金5076.6万元(住房建设4425万元,四件套651.6万元),市、县级资金1063万元(住房建设),农户自筹资金9774万元(住房建设)。
(二)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总投资5277.45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资金3964.98万元(公共服务设施和村内道路3810万元,农村安全饮水46.2万元,入户用电86.88万元,农村沼气21.9万元),市、县级资金1250万元(公共服务设施和村内道路),农户自筹资金62.47万元(农村安全饮水11.55万元,入户用电21.72万元,农村沼气29.2万元)。
(三)环境建设。计划总投资383.6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资金35.8355万元(农户环境绿化),市、县级资金275万元(垃圾处理池,公共排污设施),农户自筹资金72.7645万元(农户环境绿化)。
(四)社会建设。计划总投资201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资金71.8万元(村卫生室55万元,社区书屋16.8万元),市、县级资金129.2万元(公益、商贸场所125万元,社区书屋4.2万元)。
(五)产业发展。计划总投资1303.2万元。其中,市、县级资金760.2万元,农户自筹资金543万元。
附件:1.彝家新寨建设2014年项目投资计划汇总表(甘孜州九龙县及泸州等4市)
2.彝家新寨建设2014年项目投资计划表(甘孜州九龙县)
3.彝家新寨建设2014年项目投资计划表(高坪村)
4.彝家新寨建设2014年项目投资计划表(新场村)
5.彝家新寨建设2014年项目投资计划表(新田村)
6.彝家新寨建设2014年项目投资计划表(民族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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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办函31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