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新国内外市场联动拓展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办函〔2014〕175号
(已失效)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创新国内外市场联动拓展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1月14日
创新国内外市场联动拓展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按照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关于推进内外贸一体化进程,搭建“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以下简称市场拓展“三大活动”)等活动平台的改革要求,为更好发挥市场带动生产、流通促进消费的积极作用,推动国内外市场联动拓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以改革创新统领国内外贸易发展,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相结合,扩大居民消费需求与拓展外部需求相结合,坚持省内、国内、国际“三个市场、三种贸易”一起促,打市场拓展“三大活动”组合拳,着力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培育社会中介组织活力,加快形成贸易与产业良性互动、内外市场深度融合、企业协会商会政府高效一体的市场拓展联动新机制。
(二)目标任务。用5年时间,持续开展市场拓展“三大活动”,培育一批市场化运作水平较高的行业协会商会,推动一大批企业参与市场拓展活动,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内外贸一体化企业和市场,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协会商会参与”的市场联动拓展长效机制,开创我省国内外贸易发展新局面。
二、强化市场拓展“三大活动”组合推进机制
(一)突出“惠民购物全川行动”的惠民导向。每年举办一批全省性重大活动、省内区域性展会、特色专业展会及节庆展会促销活动,积极引导企业灵活开展打折、让利等多种形式的促销活动。针对季节性特点,适时开展城乡市场“双向拓展”活动,促进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推动全省消费市场规模显著扩大,构建支撑便利消费、安全消费的现代流通体系。
责任单位: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农业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四川博览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贸促会(列首为牵头单位,下同)
启动时间:2014年1月
完成时间:2019年
(二)强化“川货全国行”的品牌展销。每年选择一批全国区域性中心城市举办的知名展会,组织四川名优特新产品集中展销,连续几年深耕细作,打响川货品牌。将企业产品市场竞争力、占有率作为品牌认定和评比的重要依据,促使一批名优特新品牌脱颖而出。推动企业在全国区域中心城市开设更多的营销网点,建立四川与主要消费大省(区、市)之间的区域商业合作机制。
责任单位: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农业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四川博览局、省贸促会
启动时间:2014年3月
完成时间:2019年
(三)发挥“万企出国门”的带动效应。把对外贸易与境外投资、境外投资与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更好结合起来,大力孵化培育开放型经济市场主体,每年组织2000家企业到境内外知名的国际性、区域性展会参展观展、在境外设立营销网点。力争用3—5年的时间,使全省具有进出口实绩和外经合作的企业达到1万家,形成千军万马拓展国际市场的生动局面。
责任单位: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农业厅、省工商局、省贸促会
启动时间:2014年3月
完成时间:2019年
三、创新市场拓展活动的主办参与机制
(一)培育壮大行业协会商会。赋予行业协会商会组织企业参展职责,以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具有一定实力的行业协会商会逐步开展组展活动。借助外省成立的四川商会,积极构建营销平台。通过重点帮扶、重点支持、重点打造,在5年内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实力、市场化运作熟练的行业协会商会,使之成为我省大中型展会活动的主办者、承接者,形成行业协会商会在市场拓展活动中的市场化、专业化办展机制,减少政府部门在市场拓展活动中的非市场化行为。
责任单位: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民政厅、农业厅、四川博览局、省贸促会
启动时间:2014年3月
完成时间:2019年
(二)推动与境外省外知名协会商会的交流合作。鼓励我省涉外协会商会与境外知名协会商会建立战略合作机制,充分运用其广泛的企业资源及供应链管理渠道扩大和深化对外经贸合作。支持我省行业协会商会与省外协会商会联合举办商务洽谈会、市场研讨会、展销会、博览会,帮助协会商会会员及企业寻找商业合作伙伴。
责任单位: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民政厅、省贸促会
启动时间:2014年3月
完成时间:中长期
(三)加快建立境外四川商会。依托我省已在海外发展、具有良好社会责任的外经贸龙头企业,在重点国家和地区设立一批境外四川商会,增进境外四川企业之间及与驻在国工商界的交流合作,为我省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提供有效服务。探索建立我省驻境外的商务代表制度,搭建更多的贸易投资合作沟通促进桥梁。
责任单位:商务厅,省贸促会
启动时间:2014年6月
完成时间:中长期
四、构建产销对接新模式
(一)培育内外贸一体化市场。培育一批内外贸紧密结合、相互支撑的综合性、专业性大市场,以其为依托搭建市场拓展“三大活动”的经贸对接平台。大力推进外向型产业示范园区、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进口展示销售中心建设。鼓励内贸企业开展国际贸易业务,支持外贸企业开展国内销售业务。
责任单位: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农业厅、成都海关、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启动时间:2014年1月
完成时间:2019年
(二)打造网络销售平台。将参加市场拓展“三大活动”的四川产品集中在“天府网交会”上展示,促进销售,鼓励和引导网民参与体验,搭建永不落幕的四川产品网上交易平台,促进四川企业“网行天下”。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作为新兴先导型服务业的优势,加快培育跨境电子商务,扩大市场采购贸易,形成外贸新增长点,力争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在全省进出口总额的比重提高到10%以上。
责任单位: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农业厅、四川博览局、成都海关、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贸促会
启动时间: 2013年1月
完成时间:2019年
(三)推进贸易便利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对国内外市场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完善信息引导机制,建立四川商务数据中心,定期编制发布重点国别市场拓展综合指引,强化对贸易摩擦的指导应对。支持大型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其对内贸企业的牵引、孵化作用。着力增强“中国西部国际采购商大会”的贸易促进功能,提升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市场对接的国际化程度。
责任单位: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四川博览局、成都海关、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贸促会
启动时间:2014年5月
完成时间:中长期
五、创新政府引导促进机制
(一)构建高效协同的市场拓展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服务,形成省政府领导牵头、省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市(州)人民政府主动参与、各类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踊跃跟进的联动拓展新体制。制定市场拓展“三大活动”促进办法,建立健全市场拓展工作信息互换、工作通报及绩效评价制度。
责任单位:商务厅
启动时间:2014年3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二)建立财政投入激励机制。省财政统筹安排市场拓展相关资金,重点对参与市场拓展“三大活动”及其他有规模、有效果的市场拓展活动的企业、承办中介机构和商会协会给予适当支持,形成稳定可预期的政策支持体系。
责任单位: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农业厅、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四川博览局、省贸促会
启动时间:2014年3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三)加强人才培训。通过举办各类讲座、培训班等对企业进行有关国际商务市场分析、跨文化沟通技巧、国际谈判技巧、国际商务礼仪以及国际贸易实务、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培训,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市场开拓人才,提高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意识、信心和能力。
责任单位:商务厅,省贸促会
启动时间:2014年1月
完成时间:2019年
(四)营造氛围。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微博、微信、政务信息等形式,宣传我省联动拓展国内外市场的做法及成效,扩大影响力,吸引更多的企业、协会商会、市场参与市场拓展“三大活动”。
责任单位:省政府新闻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农业厅、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四川博览局、省贸促会
启动时间:2014年1月
完成时间:2019年
责任编辑:
刘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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