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四川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通知
川府函〔2014〕199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水井街酒坊遗址等230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李劼人旧居等96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予以公布。请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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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府函199号附件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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