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第一次全省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川办函[2013]127号
(已失效)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第一次全省地理国情普查的领导,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国发〔2013〕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3〕49号),省政府决定成立第一次全省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第一次全省地理国情普查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王 宁 副省长
副组长:范 波 省政府副秘书长
马 赟 省测绘地信局局长
杨冬生 国土资源厅厅长
范秋美 省统计局局长
成 员:傅思泉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邓长金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省以工代赈办主任
李建疆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党组成员、省信息办专职副主任
张 颖 公安厅副厅长
刘家鹏 民政厅副厅长
许文俊 财政厅副巡视员
李泽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徐志文 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李合意 环境保护厅总工程师
于 桂 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张晓燕 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胡 云 水利厅副厅长
蒋天宝 农业厅副厅长
廖代永 审计厅副厅长
刘书贵 林业厅副厅长
陈加林 省旅游局副局长
吕弋培 省地震局副局长
雷开平 省能源局局长
杨 升 省测绘地信局副局长
吴小兵 民航西南管理局副局长
濮 新 省文物局副局长
梅旭东 省军区后勤部基建营房处处长
何冬云 武警四川总队后勤部副部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测绘地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地区的沟通协调,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马赟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升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