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古蔺县等5个四川省教育工作先进县的通报
川府函[2013]118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2011—2012年,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对43个县(市、区)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评估,评选出古蔺县等5个四川省教育工作先进县。为激励先进,推动全省各级各类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省政府决定对古蔺县、德阳市旌阳区、广汉市、安县、会理县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县(市、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推动教育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为全省县级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起好示范带头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县(市、区)为榜样,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保障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工作水平和教育质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