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分工
政府工作通报[2013]15号
按:新一届省政府省长、副省长、资政、秘书长工作分工,已经2013年2月4日省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通报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和各市(州)人民政府。
(2013年2月4日省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省政府实行省长负责制,副省长协助省长工作。
魏宏省长
领导省政府全面工作。
负责审计工作。
钟勉副省长
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协助省长分管审计工作。负责财税、监察、国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外事等工作。
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监察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省外办,省地税局,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地矿局、省冶金地勘局、省档案局,省法制办,省编办,省政府驻京办,省政府参事室(省文史馆),省政府应急办,省志编委,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川行政学院等单位。
联系省人大、省政协以及省国税局、省对外友协等单位。
黄彦蓉副省长
负责教育、城乡建设、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旅游、妇女儿童等工作。
分管教育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旅游局等单位。
联系共青团、妇联、文联、作协等工作。
王宁副省长
负责发展改革(含物价、能源、粮食)、交通(含公路、铁路、航空、水运、邮政)、统计等工作。
分管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局、省能源局)、交通运输厅、省统计局等单位。
联系成都铁路局,四川储备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省邮政管理局,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等单位。
陈文华副省长
负责环境保护、卫生(食品药品监管、中医药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体育、食品安全等工作。
分管环境保护厅、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省人口计生委、省体育局、省食品安全办等单位。
联系省红十字会等单位。
刘捷副省长
负责工业经济、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国防科工、国有资产、安全生产、通信等工作。
分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省国资委,省安全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煤田地质局、省核工业地质局、省盐务局、省黄金局,省国防科工办,省重大办,省社科院,中测院等单位。
联系四川煤监局,四川石油管理局,西南石油局,四川航空局,四川航天局,四川核工业局,四川电监办,省通信管理局,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省电力公司等单位。
联系省总工会、省科协、省社科联、中科院成都分院等单位。
曲木史哈副省长
负责农业、民政、民族宗教、扶贫开发、移民等工作。
分管农业厅、民政厅,省民委,林业厅、水利厅,省畜牧食品局、省扶贫移民局、省宗教局,省供销社,省残联,省农科院等单位。
联系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等单位。
甘霖副省长
负责商务、投资促进、经济协作和台侨、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金融、民营经济、服务业等工作。
分管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四川博览局,省政府台办、省侨办,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政府金融办、省政府口岸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省贸促会等单位。
联系成都海关,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行成都分行,省外汇管理局,四川银监局、四川证监局、四川保监局等单位。
联系省侨联、省工商联等工作。
侍俊副省长
负责政法、社会稳定、人民防空及国防动员等工作。
领导公安厅工作。分管安全厅、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省人防办等单位。
联系驻川部队、武警、省高院、省检察院等工作。
张作哈资政
受省长委托负责有关专项工作。
参加省扶贫领导小组、省旅游领导小组、大小凉山综合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工作;协助分管县域经济、扩权强县工作;协助分管省档案局、省政府参事室(省文史馆)工作。
叶壮秘书长
协助省长处理省政府日常事务。负责信访工作。
领导省政府办公厅工作。分管省保密局,省信访办,省政府研究室。
联系省政府新闻办公室。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