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级收取保育教育费 省部属在蓉单位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

  • 2012年09月04日 00时00分
  • 来源: 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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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从今秋起,大幅调整省部属在成都单位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将3周岁以上的幼儿班和3周岁以下的婴儿班的收费标准各分为三个等级,相比之前,最高提高幅度达470余元。

      通知规定,在成都市的省部属单位公办幼儿园招收3周岁以上幼儿保育教育费标准为:一级园650元/生·月;二级园600元/生·月;三级园及未评等级园500元/生·月。3周岁以下婴儿保育教育费标准为:一级园780元/生·月;二级园720元/生·月;三级园及未评等级园600元/生·月。全托婴幼儿住宿费统一为150元/生·月。寒暑假期间,公办婴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可在正常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30%。

      省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处负责人解释,此次上调收费标准,是在今年春季对省直机关婴幼儿园将取消建园费、规范收费标准的基础上进行的。虽然表面看有一些上调,但整体来说,并无太大变化。

      今年2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发布通知,对省直机关幼儿园收费标准进行规范。从今春起,取消省直机关婴幼儿园建园费,对婴幼儿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统一归并为保育教育费。在此方案中,省直机关,包括省部属在成都单位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没有实行分级收取,而是按照统一标准,全托婴儿班每生每月333元,全托幼儿班每生每月245元,白托婴儿班每生每月242元,白托幼儿班每生每月179元,省级示范性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按每人每月10元加收。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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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级收取保育教育费 省部属在蓉单位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

  • 2012年09月04日 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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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从今秋起,大幅调整省部属在成都单位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将3周岁以上的幼儿班和3周岁以下的婴儿班的收费标准各分为三个等级,相比之前,最高提高幅度达470余元。

      通知规定,在成都市的省部属单位公办幼儿园招收3周岁以上幼儿保育教育费标准为:一级园650元/生·月;二级园600元/生·月;三级园及未评等级园500元/生·月。3周岁以下婴儿保育教育费标准为:一级园780元/生·月;二级园720元/生·月;三级园及未评等级园600元/生·月。全托婴幼儿住宿费统一为150元/生·月。寒暑假期间,公办婴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可在正常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30%。

      省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处负责人解释,此次上调收费标准,是在今年春季对省直机关婴幼儿园将取消建园费、规范收费标准的基础上进行的。虽然表面看有一些上调,但整体来说,并无太大变化。

      今年2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发布通知,对省直机关幼儿园收费标准进行规范。从今春起,取消省直机关婴幼儿园建园费,对婴幼儿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统一归并为保育教育费。在此方案中,省直机关,包括省部属在成都单位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没有实行分级收取,而是按照统一标准,全托婴儿班每生每月333元,全托幼儿班每生每月245元,白托婴儿班每生每月242元,白托幼儿班每生每月179元,省级示范性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按每人每月10元加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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